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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1-7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4年08月20日 【字体: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4年1-7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358起,死亡535人,受伤1407人,直接经济损失17972.6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96起,下降2.8%,死亡人数减少20人,下降3.6%;少受伤203人,下降12.6%;经济损失减少332.8万元,下降1.8%。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1起,死亡91人,同比多2起,少死亡1人,分别上升10.5%和下降1.1%。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54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44人。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7月份,全省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9%和8.9%。其中:煤矿事故死亡59人,同比少死亡14人,下降19.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23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14.8%;建筑业事故死亡28人,同比多死亡7人,上升33.3%(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死亡16人,同比少死亡1人,下降5.9%);烟花爆竹事故死亡11人,同比少死亡10人,下降47.6%。1-7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死亡6人,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3人,同比多死亡20人,上升7.9%。道路交通事故中,高速公路死亡130人,同比多死亡29人,上升28.7%。水上交通事故死亡5人,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44.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94人,同比少死亡23人,下降19.7%;农业机械事故死亡4人,同比多死亡2人。

  各地区事故情况。1-7月份,永州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郴州市、衡阳市、长沙市、怀化市、湘西州、郴州市、衡阳市、娄底市等12个市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永州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株洲市降幅超过20%;2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益阳市、岳阳市同比分别上升36.4%、4.3%)。

  二、 1-7月份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529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6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76人。

  (二)较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1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7起。

  (三)重大以上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起,超全年控制指标2起。

  (四)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11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张家界持平;怀化市、娄底市分别超进度控制指标2人、1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9个产煤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怀化市、常德市、湘潭市、自治州分别超进度指标6人、2人、1人、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7个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株洲市、常德市持平;邵阳市、湘西州、益阳市、湘潭市、永州市分别超进度指标5人、4人、4人、1人、1人。

  (五)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事故死亡人数超全年控制指标1人,湖南能源监管办公室事故死亡人数超进度控制指标2人,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超全年控制指标2人,湖南省煤业集团超全年控制指标2人,中石化长炼分公司超全年控制指标1人,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7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我省一些非法企业和不法业主漠视人民群众生产安全,唯利是图,顶风作案;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得不牢,安全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不落实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切实抓紧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全力以赴推进三项安全大检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明电〔2014〕14号)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省政府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校车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行动。三要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四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查处因失职渎职等行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