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包括教师、护士、律师等7项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部分职业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这个消息不可谓不“重磅”,有网友以“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向朋友们分享该喜讯。
但一些人的“普大喜奔”中存有误读。实际上,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仅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对于普通人来说,上述职业“持证上岗”的要求并没有改变。换句话说,这一政策只是救急之举、权宜之计,且不是针对所有求职者的普利。
受突发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推迟或取消,影响了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就显得相当重要。
允许高校毕业生在部分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不是“放水漫灌”。按照七部门的通知,先上岗、未取证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毕业生上岗后,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只能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可见,“先上岗、再考证”,不是想怎么上岗就怎么上岗。
也有一些网友觉得,“先上岗、再考证”会使自己辛辛苦苦考取的职业资格证贬值。这无疑多虑了。且不说“先上岗、再考证”只是一种阶段性措施,即便是无证者与有证者同时竞争某个岗位,有证者绝对比无证者多一个筹码,特别是用人单位最需要招人承担主要工作,而非承担辅助性工作之时。再说,职业资格证书只是一道门槛,真正走上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最需要员工彰显实力,始终有实力的人,完全不用担心别人后来居上。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相关部门因“疫”施策,对就业政策随“疫”而调,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不失为一种体现着热度与温馨的施政智慧。
(文/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