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7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39件192人;受理审查逮捕51件64人;受理审查起诉34件40人,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16件17人。
疫情期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省检察院出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严惩隐瞒、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以及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惩处。2月1日晚,李某武以收取口罩定金、货款为幌子,骗取长沙市民夏某59000余元。案发后,雨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实现了快捕、快诉,从逮捕到宣判仅用20多天。
(文/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