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动态 | 工作报告 | 回音廊 | 我从基层来 | 媒体关注 | 评论解读 | 镜采两会

首页>回音廊> 详情

【第0431号提案】关于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设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宣传指引的建议

  公共交通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公交站点(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等)命名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稳定性,和社会民生紧密相关。目前,长沙市的公交站点命名,多以地名、道路名称、大型公共设施、标志性建筑、名胜古迹和群众习惯命名。公交车站的规范命名,充分尊重长沙千年古城的历史文化,不但确保了公交站名的准确定位和方便群众,还对历史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

  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途径,是市民享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场所,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元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将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些法规和文件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而公共文化设施的市民知晓度和交通环境的便利性直接影响着市民享受公共文化权益的效果。

  目前,长沙市主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市民知晓度和交通环境便利性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市民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知晓度较低,还存在市民不了解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不清楚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及交通到达等现象。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并着力推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利用率将越来越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市民知晓度,完善其周边环境的交通便利设施将日显重要。

  为此建议:在公交(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等)站点命名时,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重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的公交车站牌(名)、地铁站牌(名)和相应的站牌标引、语音播报、道路指示牌等公共交通服务,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指示,提高交通便利,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知晓度,使市民能更加便捷地抵达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31号提案的答复

张勇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设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宣传指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文化厅,现答复如下:

  公共交通是窗口行业,是展示地域文化的一个窗口,在公共交通平台上开展湖湘文化展示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共交通的文化品质,也方便群众出行,我厅一直予以积极支持。

  目前,长沙市公共交通(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站点命名所遵循的原则为:首先,考虑站名的指位功能,采用与车站地缘关系紧密的点、线、面状地名命名,优先考虑采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名字;其次,便于公众使用,符合市民的出行习惯,与市民日常出行的公路交通、公共交通在交通功能上体现一致性和互补性;再次,车站命名应体现长沙历史文化内涵,符合线路沿线区域文化及站位特质,反映长沙本土特色,尽量使用历史老地名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名称命名,并与自然地理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如近年新建的轨道交通车站命名(如地铁1、3号线),先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再由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民政局、地名委专家及外侨办专题论证,最后报市政府批复同意。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已经起草了《长沙市公交站点命名和管理办法》,对公交站点命名实行标准规范、彰显地域和传统文化、突出城市发展形象的原则,优先采用公交站点附近的标志性建构物、文物古迹、旅游文化景点、大型市政设施、大型社会公共场所、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党政机关单位、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企业和大型居民住宅区的名称。如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展览管、两馆一厅、省科技馆、省艺术馆、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站点命名均以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命名。

  今后,我厅将督促各地在公交(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等)站点命名时,优先以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命名,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重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的公交车站牌(名)、地铁站牌(名)和相应的站牌标引、语音播报、道路指示牌等公共交通服务,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指示,提高交通便利,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知晓度,使市民能更加便捷地抵达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