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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号建议】关于加强治理基层食药监部门不依法行政现象的建议

  湖南医药零售行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全国医药零售行业前50强,湖南占6家;全国A股三家上市连锁药房,湖南占两家(老百姓和益丰)。湖南医药零售行业的良好发展得益于省食药监系统多年来竞争开放和唯条件论的市场化政策。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原县区级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共同组成“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所有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的最后执行权下放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这一举措,却导致了省食药监局竞争开放和唯条件论的行政许可和监管思路得不到延续。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许可搞地方保护。在县级的行政许可过程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受当地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保护少数既得利益者的私利,寻找各种借口,比如“布局不合理”、“市场饱和”、“影响稳定”等,不依法行政许可,甚至直接拒收企业的申请材料;二是市场监管以利益为目的。部分县级食药监部门以各种理由收取年度管理费用,以收费代替日常监管;三是机构改革,三局合并人员调整后,部分执法人员对行业不了解,对行业政策把握不到位。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常常以不适用或已经过期的“地方性文件”代替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沟通困难。少数执法人员随意拖延行政许可时间进度,20天的药店常规许可程序,常常被无故拖延几个月甚至半年,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基于以上情况,为维护我省医药零售行业开放法制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持续繁荣有序发展。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我省基层食药监部门不依法行政现象的治理,建议如下:

  1、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零售药店的行政许可收归市级食药监局统一管理,改变当前县级市场存在地方保护的行政许可现状。

  2、建立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审批制度。企业在网上直接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执法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是否同意或批准,对于否定事项需向企业说明理由。以此提高基层行政执法的公平度和透明度,同时,也便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察。

  3、强化从省到市、从市到县,食药监系统垂直的业务指导和考核,比如,对于无故不受理材料,故意拖延滞办,或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许可条件之外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的,加大督查力度和日常执法考核,强化上级药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职能,改变当前县级药监部门不依法行政许可以及以利益为目的市场监管现状。

  4、加强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降低企业办事沟通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6号建议的答复

高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基层食药监部门不依法行政现象的建议》(第20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全面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基本到位,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已基本建成。县(市、区)独立设置监管机构43个,综合设置监管机构92个,共设置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所1392个,全部实现正常运转。2016年12月,省政府将县市区综合设置的监管机构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这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面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的同时,我们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全面推进“智慧食药监”、监管队伍培训等“五大项目”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四查”行动,推行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构建了“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监管网络体系;制定出台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基准等制度规范,建立和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梳理省市县“三清单一目录”,完善了行政审批基本流程、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省局共承接国家总局行政审批事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1项,下放市州行政审批事项19项,清理规范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全员普法培训计划行动,全省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200余期,培训人员10.6万人次,业务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改革深度、监管强度、打击力度都不断加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无法可依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不强,部分基层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公正执法、程序合法的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监管能力不足,尤其是“三合一”改革后,如你在建议中提到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行政审批超时限审批问题以及利益化监管和以收代管等问题,的确在一些地方客观存在。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认真研究了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年的工作中作出了安排:

  一是集中开展一次全省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具体采取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局零售药店审批的主体责任。省政府249号令已于2011年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委托下放至县级局实施,但责任主体仍然是设区的市局。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市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委托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接受委托的县局严格遵守法定审批程序、标准和时限要求,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超时限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对发现违法审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已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智慧食药监”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正在全力开发建设覆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力争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上下级部门之间的监督,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

  四是强化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和督查。2017年已争取省政府将食品药品依法行政考核列为对市州政府和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增加了考核权重,对乱收费、以收代管、以罚代管、违反法定标准、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许可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实行监管考核一票否决,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同时,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2017年4月与省检察院联合成立了“省检察院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络室”,以此强化依法纠正基层不当行政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推进专业强局,实施人才战略,全面开展监管业务培训,尽最大的努力、尽最短的时间使全系统监管人员,尤其是“三合一”后新进的监管人员成为监管的行家里手,成为发现风险、控制风险的行家里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行家里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精湛的食药监管专业化队伍。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的指导,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切实增强全系统信仰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法律意识和办事依法的规则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真诚的欢迎你继续关注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局,把依法行政贯穿到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措施,不断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感谢你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