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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76号提案】关于提高我省结核病防治检测能力的提案

   

  结核病是一种古老的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三大传染病之一。由于结核病的高感染率、高发病率、高死亡率的生物学特性,结核病仍然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据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推算,我省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0余万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约5万余例,每年因结核病死亡2000余人。2015年全省登记新发肺结核患者55919例,其报告发病人数位居全省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在全国各省市中,我省发病人数居第三位,发病率居第八位,属全国结核大省。

  结核病严重危害着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阻碍着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省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省结核病防治所、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有关专家2005年的调查研究,以当时经济水平计算,我省每例肺结核患者将给家庭、社会及各级政府带来经济负担5658.6元/例。不考虑物价因素,按此推算,2015年我省新发肺结核患者55919例,经济损失总额高达3.16亿元,这还不包括在结核病防治战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人力资源支出。

  预防和控制结核的主要手段是控制传染源,其关键点是发现、治疗和管理肺结核病人,尤其是具有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做到这些,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具备应有的检测能力。当前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要承担部门,包括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其检测能力还十分落后。当前,我省除省胸科医院和衡阳市三医院及32个县由全球基金项目配备了快速分子诊断设备外,其余市县还是沿用古老的痰涂片显微镜镜检,这种方法检出率低,致使传染性患者不能发现而造成传播。耐多药结核病检测能力更是不足,除省胸科医院和衡阳市三医院外,其余市州使用的都是传统检测方法,需要2-3个月才能出结果,患者在等待结果的时间内,大量传播耐药菌,不停产生原发性耐多药患者,有的患者在等待结果的2-3个月期间,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而失去生命。

  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已严重影响到我省结核病防治效果。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53号)要求,“十二五”期间应完成的14项工作指标,我省未能完成的3项均系实验室检测能力的相关指标。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费投入不足。根据全省结核病防治经费年度测算,我省每年所需经费约8500万元,除去中央经费承担的病人治疗等费用以外,约需工作经费4800万元。以2015年为例,我省实际投入1093万元(含省、市、县),经费缺口达3700余万元,无力对实验室进行装备。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全国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的总体要求,并提出“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

  建议: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结核病实验室的能力建设,快速提升我省结核病检测能力,有力推动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快速发展。

  1.由省财政投入经费,对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统一配备结核菌快速分子检测设备。

  2.市、县财政应将快速分子检测试剂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购,分配给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免费检测政策,减轻百姓负担,保障病原学检测率持续在较高水平,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率。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676号提案的答复

李向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高我省结核病防治检测能力的提案》(第0676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会办。我委高度重视该提案,经认真研究,并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做好结核病防控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基本前提,是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重要民生工程。对此,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年初印发了《“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参照国家规划要求,我省迅速行动,在充分总结“十二五”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防治工作的困难、挑战和现实需求,及时完成了省级规划的起草,并已呈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于近期印发。为实现“十三五”期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全面提升,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已先行推出并稳步落实。针对提案中涉及的有关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改进措施:

  一、重点规划,逐步提升基层实验室检测能力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所有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所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为此,2016年,我们组织对全省基层结核病实验室能力进行了全面摸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的基本原则,针对性地制定了基层结核病实验室能力提升计划。2016年至2018年,将分三年支持所有县市区开展痰检测、痰培养工作,并逐步提升市州定点医疗机构检测能力。2016年,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投入246万元,为40个县市区配备了痰培养设备和试剂。2017年投入215万元,计划完成5市州、30个县市区痰培养基础设备的装备。

  二、创新试点,探索发展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机制

  (一)重点推进国家分级诊疗及综合管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始在全国推动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管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我省结合扶贫攻坚及健康扶贫工程实施,选择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于2017年3月启动,计划用两年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实现结核病防治政策、管理模式、体系建设等多方面的创新,为全省及全国探索总结经验。目前,试点地区整体工作方案已出台,各相关单位正在致力于推动出台系列体系建设及患者保障方面的地方政策。今年下半年起,各项改革措施将逐步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为支持湘西试点,省卫生计生委已支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新型结核病诊疗设备及试剂经费300万元,并争取爱心企业捐赠试剂,价值20万元。作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改革的最前沿,湘西自治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实验室检测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湘西自治州将率先形成有关结核病诊疗转型、患者双向转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患者健康管理、城乡患者医疗保障等多个重点、难点问题的改良或解决方案。这些经验将于2018年末,国家完成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后,在全省推广。

  (二)首创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技术联合体协作模式。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创新推进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启动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技术联合体建设工作。明确省胸科医院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在市州、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站,通过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全面提升结核病诊疗服务能力及水平,打造“健康湖南”新名片。该项工作将首先在永州市试点,于6月中旬签约启动,2018年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届时,省、市、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形成补位发展模式,全面开启结核病诊疗与管理、健康教育、能力建设、科学研究等合作,共享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互惠共赢的发展共同体。联合体的构建将成为有效解决结核病诊疗资源不足、分布不均,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化、同质化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三、积极协调,进一步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

  当前,通过调整经费使用,改革创新管理工作模式等措施能够一定程度缓解了诊疗资源紧张局面,但就长远而言,要全面提升全省结核病防治检测能力,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我们将积极向政府汇报,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争取更多的政府支持和投入。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赢得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感谢您对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