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5月,我办针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取消2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53项省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调整1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对省直部门570余项拟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初步意见,逐项对标市县行政权力事项,推进全省行政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制定出台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14个国家级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长沙高新区、郴州高新区、蓝山县、攸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2018年1-5月,我办针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取消2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53项省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调整1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对省直部门570余项拟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初步意见,逐项对标市县行政权力事项,推进全省行政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制定出台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14个国家级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长沙高新区、郴州高新区、蓝山县、攸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