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5月落实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总体报告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共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项目,目前已整治完成5个,完成年度任务的83.33%。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市区环保部门依法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管,对不按规定实施整改的单位,严肃查处。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追责问责,同时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考核。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市区针对具体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并布点定位,积极按照环保要求整改。针对嘉禾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问题,多次组织县环保局、交通局和公路局进行实地调查,制定整改方案。
三、工作成效
1、安仁县大源水库:警示牌、标识标牌16块,宣传牌1块,并在库区设置隔离网,共20万元,凤凰水厂完成25块标识牌,地理界标1块;
茶安水库:备用水源,尚未供水。已完成夜光标识标牌一套17块,警示牌、宣传牌共18块,约20万元,防护网350米约28万元,松山水厂完成6块标识牌。
2、永兴龙潭水库:拆除不规范标识标牌5块,设置地理界碑7块,双面交通警示牌4块。
3、嘉宁公路穿越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经过各部门实地调查,目前嘉禾县交通运输局对嘉宁公路穿越保护区需补充的交通标识标牌,警示标牌,宣传标牌,应急池,防护栏等制定方案作出预算,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
4、李松养殖场和李永易养殖场:嘉禾县环保局联合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了综合执法,目前李松养殖场和李永易养殖场已退养到位,该项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