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怀化市生态环境,怀化市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结合怀化市实际制定了《怀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以夏季攻势为重点,围绕水、气、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提升。从2018年1—5月的空气监测数据来看(1-6月数据未出),怀化城区空气监测有效天数149天,优良天数128天,20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优良率85.9%,比上年同期提升2.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5,同比变好0.2%,综合排名全省第4。六项污染物指标中PM10浓度88ug/m3,同比下降3.3%;PM2.5浓度44ug/m3,同比持平,单项排全省第5。
2、水环境质量。从怀化市1-6月份地表水水质状况来看,怀化市46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44个达到三类标准,达标率95.6%。1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三类标准,达标率100%,7个“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到年度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创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统揽,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1、深入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工作。在全面分析怀化市空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认真查找超标因子和超标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怀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紧密围绕PM10、PM2.5两项指标超标问题,以扬尘污染整治为重点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牵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怀化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一是。持续深化建筑扬尘污染整治。1—6月,共督促宏宇新城橡树湾等78家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按照6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开展整治,督促58个规模工地安装了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加强清扫保洁,实行18小时保洁制,主次干道保洁率达100%、机械化配套作业率达72%,新纳入的城区7条铁路沿线35万㎡管理区域。及时做好道路日常养护及路面修复对城区主干道破损的路面进行了维修,完成车行道路面破损和坑洞修复14801.03m²,人行道路面破损修复5701.6 m²,路面硬化207m²,清运路面渣土219.30m³。三是进一步规范渣土车辆管理。新更换新型环保渣土车264台,严查渣土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作业行为,共查处违规行为80多起。同时,查封查处城区内所有的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点)70余处。
2、优化能源结构。一是加大风电利用。洪江市雪峰山苏宝顶、溆浦紫荆山、芷江西晃山、溆浦兰岗山4座风电场陆续建成并网发电,投产总装机299MW。西晃山二期等5个风电场(总装机232MW)在建;通道天堂界等8个风电场(总装机450MW)正在项目前期。二是加快引入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入怀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投产。三是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继去年市城区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后,怀化市靖州、中方等县市区也相继在县城区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0余台。
3、整治“散乱污”企业。对全市“散乱污”涉气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整治“散乱污”涉气企业20家。对辰溪县城郊乡刘家庄采石场、小龙门乡肖家溪村小东坪采石场、靖州县无名煤灰厂等13家“散乱污”企业实施了断电措施,对辰阳镇左方成耐火矿、靖州县无证照制沙厂2家企业进行了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4、整治重点工业企业。一是完成市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在园区内安装了一套空气自动监测设备,24小时实时监测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二是开展水泥行业烟气升级治理造。督促和指导台泥(怀化)水泥有限公司完成了1#和2#水泥干法生产线的改造治理,烟气达到特别排放限制标准。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治理中。三是开展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启动了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正在实施中。四是整治有色行业污染。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火法冶炼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车间和人员。
5、提高燃油品质,实施油气回收。全市各加油站已全面供应国V标准普通汽油、柴油。同时,加快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全市正常运营的305座加油站,已有279座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4座未完成,改造完成率91.5%。
6、防治机动车污染。一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怀化市现有高排放(柴油动力)公交车749辆,目前,全市已有新能源公交汽车537台(其中怀化城区175台),今年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58台。计划全市年内再更换新能源公交汽车200台,其中怀化城区更换102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公交线路,提高公交出行比例。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全面实现了机动车环检与安检同步,2018年3月1日起,怀化市各机动车环检站与环保部门全面联网。三是推行绿色出行。1-6月,在怀化城区的投放共享单车15000余台。用户人数达30万,日订单11万,有效减少了开车或乘车出行量。
7、防治面源污染。一是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推广机械粉碎,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共出动宣传车42车次,悬挂宣传横幅220条,各种宣传活动1107次,办墙报500多次,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资料23000份,组织农民培训5250次。推广机械粉碎,推广油菜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在沅陵、辰溪等7个县市区推广了油菜机械收割+秸秆粉碎还田一体化技术,共推广示范63000亩,并对油菜采取机械收割同时配置秸秆粉碎机的机收户给予粉碎机购机补贴。二是严禁生活垃圾露天焚烧情况。建立生活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市——区——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制,实现对辖区内生活垃圾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共查处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情况15次。
(二)以地表水水质断面达标为底线,持续开展碧水攻坚战。
1、继续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对2017年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洪江市、中方县和辰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开展约谈,经约谈后,3个县市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春节前建成。目前全市15个工业集中区,除鹤城区、市高新区和市经开区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外,其余12个工业集中区均已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市环保部门协调永清水务有限公司安排专人指导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突出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怀化市坚决落实环保督察的各项要求,始终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环保工作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排查销号,全力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全市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3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
3、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今年陆续启动了市全城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改造、怀化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会同县污水处理厂扩建。1—6月,全市14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584.63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1.8%,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0065.11吨。市本级两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668.1万吨,处理率达到92.9%,削减化学需氧量5404.13吨。二是统筹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今年先后完成了会同县高椅乡污水处理厂、安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泸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道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年内可建成,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约3万吨。三是启动怀化市污泥干化处理项目建设。项目利用骏泰公司锅炉烟气余热对市政污泥进行干化后焚烧,从而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目前,已经完成了市政府污泥与造纸厂污泥一同焚烧的中试工作,正在调试,预计在7月中下旬,干化生产线可以正式投产运行。
4、突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今年省里下达怀化市整治任务350个村,怀化市下达任务356个村,目前已完成整治110个村,完成率为31%。禁养区存栏生猪37家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目前仅完成1家,20家正在实施治理,16家处于治理前期。
5、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共9条,到目前为止,市本级已建成截污干管57.6km;完成河道清理淤泥120多万立方米;完成生态绿化40多万平方米;先后关停、搬移主城区的养殖场370多家;清理河道边坡、清水平台上种菜100多亩。通过对太平溪上游、潭口溪、岩堰溪整治后的7条黑臭水体连续半年的跟踪监测,目前这几条黑臭水体基本无黑臭,黑臭基本消除。今年计划完成1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目前主要工程基本完成,正在完善一些附属设施建设。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洪江区、靖州、麻阳等单位都开工建设。特别是洪江区工作主动,投资1500多万元,铺设6公里的截污管网,黑臭水体整治已初见成效。
6、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一是完成了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的摸底工作,督促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二是完成《怀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和《怀化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三是开展了水上餐饮船舶(平台)清理整治。全市15艘餐饮船舶(平台)均已按照要求全部停水停电停业,所有餐饮工具搬离上岸。其中已完成拆解4艘,拖离上岸2艘,正在拆解中2艘,待拆解5艘,拟按程序依法强制拆除1艘,正在协商拆解方案1艘。
7、加强河湖水库保护。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对 “僵尸船”、河道乱采乱挖、网箱养殖的整治。取缔 “僵尸船”208艘,对五强溪库区、蟒塘库区及溪清水江等河道网箱养殖进行整治,取缔网箱养殖面积4.5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以河湖水质提升等三大专项行动和河道采砂等九大专项整治为重点的“3+X”行动,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治河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8、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305座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的加油站235座,其中双层罐110座,单层罐加防渗池125座,完成率达77%。
(三)以开展土壤状况调查为抓手,全面打响净土保卫战。
1、加快实施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项目建设。今年先后督促完成了“怀化市旭丰锰业有限公司厂区及周边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含重金属固废堆渣场建设项目”等6个治理项目,其余项目计划9月前全部完成并验收。同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16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成功进入了国家项目储备库A类项目。
2、加大重金属不达标断面整治。针对溆浦县龙王江江东湾村断面锑超标问题,督促溆浦实施了流域内废水、废渣综合整治,经系统整治,3—6月江东湾村断面已连续四个月水质达标。
3、启动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对全市452家重点行业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了调查。经调查,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确认271家。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上半年全市用于支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资金达308万元,组织科学施肥进万家活动530次,培训农户5.26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20万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3万亩,推广施用配方肥6.5万吨,上半年化肥用量(折纯)为48332吨,比上年同期减少580吨,减少1.8%。通过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上半年推广统防统治30万亩,绿色防控60万亩,新购植保无人机21架,自走式喷雾机1台。农药使用量1503吨,比上年同期减少3.5%。
5、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70%以上。
6、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切实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在轻度污染区,通过灌溉水源净化、推广低镉积累品种、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等,实现水稻安全生产;在中、重度污染区,开展农艺措施修复治理,同时通过品种替代、粮油作物调整和改种非食用经济作物等方式,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少数污染特别严重区域,划定为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区。2018年首先在沅陵县、溆浦县、芷江县3个产粮油大县制订《产粮油大县农业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全市33.58万亩(为环保部门下达的面积)的中轻度污染的耕地制定了针对性的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7、整治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对全市湖南辰州矿业有限公司等采选及冶炼企业28座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实行逐一挂单销号。目前已有11座尾矿库完成了整治,其余17座正在整改中。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怀化市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建设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坚持把生态绿色怀化建设摆在首位,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制定出台了《绿色怀化建设纲要》、《全力推进“一极两带”建设的意见》、《“一极两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建立了环保综合工作机制和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则的工作机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到位,2018年5月23日,第二十一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帐,明确了整治要求、时限和责任主体。
(二)严格监管
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机制,依法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各企业的监察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对各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今年上半年全市监察队伍执法共检查企业1100余家次,出动人员2400余人次,立案查处企业69家,处罚金额400余万元,其中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查封扣押9家,限产停产14家,移送行政拘留11家,拘留11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查问题,补短板。一是重点针对尚未达标的PM2.5、PM10两项指标,加大渣土运输、建筑施工、工业堆场、周边采石场扬尘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整治燃煤大灶和“散乱污”企业,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垃圾焚烧、鞭炮燃放等面源污染防控。特别要抓好城东、城西、城南、泸阳、杨村等城市周边区域建筑和道路扬尘整治,启动开展柴油货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针对本地实际,开展扬尘污染、烟气粉尘专项整治,绝不能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情况。二是针对太平溪林化桥断面和舞水河池回断面超标问题,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并开展达标改造工作。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要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列入省里治理名单的37家畜禽养殖场合9个黑臭水体整治按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三是要全力抓好上级下达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尤其是要以辰溪张家湾等区域为重点,进一步搞好向上争取项目和治理工作。要落实严格措施,加强各类工矿企业、冶炼企业尾矿库整治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要强化督查督办机制,让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始终带着责任和压力抓生态环境保护。对进度滞后的任务,要拉条挂帐,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督促整改到位。纪委监委、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环保共同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该通报的要通报,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追责的要追责,时刻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