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总体情况。2018年,株洲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66户,截至5月底,共完成942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41%。
工作措施及成效:一是精心组织。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了市级负总责、县级为主体、部门共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并实施了《株洲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株洲市农村土坯房改造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操作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县市区作为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程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将其列为当地“书记工程、县长(区长)工程”,建立了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机制。三是确保质量安全。市、县住建部门利用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全力加强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做到质量有保证、安全有保障,确保了株洲市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程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问题。四是严格督查考核。为促进工作开展,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督查和考核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实际效果,对达不到改造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纳入补助范围,确保所建房屋达标合格,让贫困群众住上放心房。五是全面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万名贫困农户住进了“安全房”、“保命房”。特别是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屋及土坯房的修缮加固或重建,让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了危旧房屋,因自然灾害而可能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村住房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居住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六是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研究测算,株洲市5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土坯房改造拉动社会投资约58.82亿元,增加建筑业劳动力就业约1307.1万个工作日,增加建材行业及其相关联产业约817万个工作日,有力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增强了消费能力,提高了生活水平。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27.76万套总体情况。2018年,株洲市城镇棚改计划任务为22933套(拆除新建14884套、改扩翻建8049套)。其中,市本级及辖区13526套(拆除新建8135套、改扩翻建5391套),县市9407套(拆除新建6749套、改扩翻建2658套)。截至5月底,全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开工9137套(拆除新建6475套、改扩翻建2662套),开工率为39.84%。
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一是下沉一线。明确对口服务人员及工作职责,将工作下沉到县市区和项目,株洲市房产局服务人员每月1-2次到各县市区项目现场检查,帮助解决问题。二是规范信息报送。制作下发《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拆除新建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表》、《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拆除新建项目融资情况表》、《2018年棚改拆除新建项目征收征拆进度安排表》等三套表格,每月1日前上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促项目手续办理。株洲市房产、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帮助和督促县市区及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征收征拆手续的办理,推进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