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
为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精心谋划,提前布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张家界市贫困农户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5-2017年,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360户,其中2015年完成7031户,2016年完成7192户,2017年完成8137户,改造力度不断加大,任务目标逐年增加。截止目前,张家界市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为7164户,其中永定区2002户,武陵源区47户,慈利县1765户,桑植县3350户。2018年,张家界市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核任务为6600户,目前已动工3460户,开工率达53%,已竣工1298户,竣工率20%。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2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区县务必摸清危改存量,做到应改尽改,脱贫区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慈利县)必须全面完成危改存量,桑植县至少完成存量的60%。为压实责任,3月16日,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督促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建发〔2018〕23号)、《关于印发<2018年张家界市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张建发〔2018〕81号)、《张家界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张农危办发〔2018〕1号)、《关于召开全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摸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召开专题推进会。上半年召开2次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部署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求各区县要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严格奖惩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二是实施月调度制度。对四类重点对象和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的进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全面掌握基层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开展2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围绕危房改造对象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危房对象是否精准,危改对象身份信息和报批程序是否完整逐户实地查看。同时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三)精准识别到位。为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以“实现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下发了《张家界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由区县住建部门牵头,组织住建、国土、规划、乡镇、村(居)等相关技术人员入户核查,对户主信息、房屋情况等拍照存档,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和危险等级评定表,并由户主、村居、乡镇、区县等入户调查人员签字。调查情况汇总后,住建部门与扶贫、民政、残联、工商、房管、车辆登记部门开展联合审核。今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等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情况逐一排查,完成了16165户贫困农户的入户核查,最终确定全市危改存量为7164户。
(四)创新推进方法。为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努力优化改造方式。C级危房实施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二是夯实责任,确保工程快速推进。建立危房改造帮扶责任制,解决危改进度慢、动工迟的问题。对未动工的对象实行交办销号制,危改对象交办给帮扶人后,由帮扶人协助解决宅基地、领里纠纷、材料运输、建房资金和劳力等问题。三是统一模式,解决特困家庭资金瓶颈。推行代建模式,对酬劳筹资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落实代建措施,确保特困户危房改造按时保质保量全部完工。
三、取得的成效
(一)解决了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在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初,我局就明确了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让张家界市数万贫困农户住进了安全房、舒心房。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360户,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0.92亿元。同时各乡镇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村内道路、绿化、安全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二)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一户一档,确保信息监管到户。建立分级年度绩效评价机制,随机抽查改造危房农户,确保评估检查到户。实施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确保资金发放到户。建立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技术指导到户。实施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管理制度,开展了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和专项督察,确保了危改资金合理使用。
(三)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亮点。张家界市各区县在贫困人口基数、地方政府财力等方面有所差异。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形成各自工作亮点。桑植县按照“政府引导,严格审核,产权归公,免费入住,周转使用”的管理机制,采用“一户一套、集中建、免费住”的办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困户“阳光院”工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了报道。武陵源区被列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示范点,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876户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任务,得到大家的高度肯定。慈利县三合镇雷岩村被确定为全省统筹异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单位,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39户,累计投入资金550万元,取得较好成效。
城镇棚户区改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答卷”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要求,现就张家界市2018年1-5月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省人民政府下达给张家界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3740户,其中,货币安置9068户、新建150户,改扩翻建4522户。1至5月,全市开工5685户,开工率41.38%。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虢正贵书记、刘革安市长多次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常深入项目调研调度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推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标准、一抓到底”工作机制。2018年5月14日,印发了《2018年市级领导联系、区级领导及单位负责市中心城区棚改项目安排表》(张棚改发〔2018〕1号),严格落实领导联系项目制度,把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明确到项目、单位,细化到人。各区县委、政府抓棚改认识高度进一步提高,按照市里统一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任组长,亲自部署,带头抓,靠前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力量和队伍建设,为保证棚改工作的快速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督查调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调度棚改工作,严格按照“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讲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棚改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项目进度、领导干部联系项目、项目问题3个工作台帐,每周对全市所有项目进度进行统计更新,每半月对全市所有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更新,每月印发一期工作简报,按项目排名通报实施进度,介绍先进经验,宣传棚改政策等。
(三)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全面盘活存量房源。为便于棚改拆迁户购买住房,加快促进棚改协议签订,2018年2月27日,市棚改办印制了《市中心城区商品房购房指南》。二是加快限价商品房源建设。2018年3月27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18〕7号)。5月初,成立了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协调办公室,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快限价商品房建设。现市中心城区拟通过自建或配建、团购限价商品房14150套、约153.4万㎡。三是积极协调棚改项目贷款。2018年5月8日,市棚改办与市农发行就棚改项目贷款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对棚改项目贷款政策、发放流程等问题进行了商讨,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考核问责。2018年5月22日,印发了《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张棚改发〔2018〕2号),严格考核标准,丰富考核内容,拓宽考核范围,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市、区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市、区县长具体抓的主体责任。项目实施进度直接与联系项目的市级领导、责任人年度考核相关联,作为绩效奖惩和用人选人提拔重要依据。
(五)加强棚改宣传。为进一步规范棚改宣传,加快推进棚改工作,2018年3月8日,市棚改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的通知》(张棚改办〔2018〕3号)。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实施棚改的目的和意义、国家和省棚改融资支持政策、棚改征收安置补偿政策、棚改征拆程序、棚改安置房源、棚改规划等方面多方式多角度广泛宣传棚改,在张家界市掀起“理解棚改,支持棚改,宣传棚改,参与棚改”热潮,加快促进了棚改房屋征拆签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