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多措并举抓落实,真抓实干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贫困农户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状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存量危房“四类对象”15455户。今年省住建厅已下达第一批任务8167户,下达中央、省级资金155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767.65万元。为保障2018年脱贫摘帽县安化县危改任务全面完成,安化县今年至少还要完成危房改造1654户,预计全市全年至少要完成9821户。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按照国家审计署、省扶贫办和省住建厅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对照问题拉条挂帐,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督促各区县(市)住建局扎实开展了重复和不完整信息、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过高、住房无保障已脱贫等核查整改,共核实整改重复信息645条、不完整信息38条、新建房屋面积超标348条、自筹资金过高1042条和已脱贫住房安全无保障4777户,通过对标找差的实效推动工作质量的提高。
2.精准核查存量,助推精准改造。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4类对象存量危房核查和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益阳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市、县、镇(乡)三级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督促区县(市)务必全部覆盖,不漏一户。联合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车辆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审联批,对建档立卡四类重点对象住房信息进行甄别,做到不属于四类重点对象的不报,不是C、D级危房的不报,乡镇、城市有房产的不报,有工商、车辆登记(小型农用车除外)的不报,家有财政供给人员的不报,已实施易地搬迁的不报,重复危改的不报。截至5月底,全市共核查27042户,挤出水分11587户,最终核查认定“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15455户。
3.严密组织实施,加快改造进度。严格村级评议、三级公示、三级审批、函告、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操作流程,指导区县(市)及时开展今年第一批任务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和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截至6月底,第一批任务8167户,已开工4418户,开工率54%,竣工1365户,竣工率17%,入住620户,入住率8%。1-6月投入资金15212万元,全部为农户自筹。
三、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贫困农户居住条件。根据益阳市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和现有存量,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到2019年底完成全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可以实现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市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和助力脱贫攻提供了坚强保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引领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的着力点、推进乡镇振兴的切入点,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贫困农户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四、下一步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市级牵头协调、县级负总体责任、镇(乡)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和县包镇(乡)、镇(乡)包村、村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保障工作有落实、责任有担当。
2.强化工作措施。研究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创新管理方式,探索解决办法。注重多形式宣传政策,强化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农民参与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多途径解决安居问题,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着力研究涉农资金整合,将农村危房改造与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改厕等有机结合起来,集中资源办大事,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3.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区县(市)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