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
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我局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规范程序、鼓励加固”原则,集中支持四类重点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郴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危房存量情况及改造计划
今年初,我们对全市农村四类人员存量危房进行了精准核实,全市农村四类人员现有存量危房15741户(其中汝城县3903户、宜章县4035户、安仁县1387户,北湖区198户、苏仙区667户、资兴县1096户、桂阳县1558户、永兴县1411户、嘉禾县828户、临武县658户)。为完成今年脱贫摘帽目标,我局要求汝城、宜章、安仁3个脱贫摘帽县今年要完成全部农村四类人员存量危房改造,其他7个县市区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完成现有农村四类人员存量危房的50%以上。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省政府对郴州市绩效考核任务为7200户,省住建厅下达郴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12074.5万元,我局已将指标任务下达至各县市区,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将绩效考核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截至5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4617户,占考核任务的64%;已竣工2867户,占考核任务的40%。
三、主要做法
(一)以两项制度为抓手,促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民生100工程”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市区、乡(镇)、村上下联动认真抓的工作格局。市、县、乡镇层层签定了责任状,促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制定一系列考核措施,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任务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二)以三项举措为基础,对象确定落实到位。一是早核查、早部署。今年年初,我局印发了《郴州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和《2018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各县市区对“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存量危房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明确了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为2019年底前精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早培训、早宣传。开展了危房改造危房鉴定暨信息录入培训会,及时召开市、县、乡三级存量危房全面核查工作动员会和农房危险性等级鉴定暨农村存量危房信息录入培训会。各县市区在认真研究、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的政策及业务指导。为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进村入户核查中,各县市区危改办与乡镇人民政府一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座谈会、电视、媒体、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将危改政策讲深、讲透,营造危房改造工作好氛围,真正做到了政策到户,对象到户。三是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农房危险性鉴定。在农房危险性鉴定工作中,部分农房危险性难以鉴定的,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委托第三方开展农房危险性鉴定,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整体委托。
(三)以四个坚持为原则,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坚持危房改造建设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编制了《郴州市农村小康住宅建筑标准图集》(第一、二册),免费供全市农村建房选用,引导农村居民建设具有湘南民居风格的住宅建筑。二是坚持部门协调制度。我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对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坚持危房改造公正透明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对象确认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程序。四是坚持档案规范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并及时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
(四)以督查考核为方式,促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到位。我局全力支持2018年摘帽县农村危改,加大指导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今年4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亲自主持召开全市村镇建设重点工作交办会,重点调度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5月17 日-1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小平带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地调研活动,了解农村危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城镇棚户区改造: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郴州市属于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共8878套,截至6月底开工5778套,开工率为65.1%;其中城市棚改任务8542套,开工5442套,开工率为63.7%;国有工矿棚改任务336套,开工336套,开工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真情为民打造惠民工程。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党和政府形象。上级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心,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全市上下保持政治清醒,永保为民情怀,真抓事干,一心一意为民,真正把安居性保障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职为民。工作中牢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制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群众的事当做“份内事”和“自家的事”。初心不变,力度不减,目标不降,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住有所居”中共享新生活。二是坚持“惠民生”的导向,让利于民。衣食住行,民生之本。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群众最现实、最需要、最欢迎的惠民举措。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守法律法规、集体决策、让利于民、不谋私利的“四条底线”,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工作人性化、便民化和群众利益最大化、普惠化。特别是对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员干部的“真情实意”和住保政策的好处。三是围绕“促和谐”的目标,安居稳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调整公租房准入底线,切实将公租房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中等及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全市低收入家庭51035户。全市得到保障,住房保障面占全市总人口的20%以上,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促进社会和谐,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精准务实,强力推动。一是把握一个“准”字,严格政策界限,做到“三个不能”。即:不能碰红线;不能搞变通;不能踩尾巴。着力抓好建法立制,充分体现惠民利民导向。二是突出一个“融”字,完善住保规制,管理全市“一 盘棋”,把住房保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十主城镇群”,城中村改造,创造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科学规划,精心布点。三是狠抓一个“严”字。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四是盯住一个“好”字,确保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惠民工程,不管是业主方还是施工方,监工方都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将全市安居工程全部纳入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接受全面监督,严格筛选施工队伍,严格落实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节能。节地、环保”的措施,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每个项目质量过硬,安全可靠。
三、强化组织领导,凝心聚力形成合力
(一)领导有力推棚改。成立了以市长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领导,发改、国土、财政、规划、住建等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分管领导亲临一线,组织调度,前线指挥。
(二)分级负责,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助推棚改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市、县(区)工作关系。二是简政放权,推行棚改绿色通道,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审批服务”的运行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
(三)统筹规划,分片实施,按棚改标准有序推进。根据棚改规划,紧紧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良性发展、建成宜居宜业的幸福郴州”这个目标,做好四个结合,即棚改工作与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城市产业发展、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相结合,与人居环境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及风景区延续相结合,严格榍改标准,严控申报规模,严把申报程序,分门别类,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抓好督查督办,做好媒体宣传,营造棚改工作的良好氛国。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和督查督办,下达督查通报和交办函,强化绩效考核和评估。通过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棚改政策。
(五)重视审计整改,不折不扣抓好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郴州市高度重视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到边审计边整改,13个审计问题,其中9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4个正着整改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