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新晃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精准脱贫,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实现8007人稳定脱贫,25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3元,同比增长13.8%。
基本情况
新晃县共有137个村,其中贫困村84个,非贫困村5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00户55001人,其中享受政策13626户47712人。2014-2017年,累计完成贫困村退出26个,贫困人口脱贫10625户39605人。其中,2014年脱贫2474户9025人;2015年脱贫3503户13036人;2016年脱贫2512户9537人;2017年脱贫2136户8007人。
截止2017年底,全县尚有未退出贫困村58个,未脱贫5398户16279人(其中深度贫困村13个,建档立卡深度贫困人口1671户3884人),贫困发生率为7.15%。
2018年,计划实现1.41万人脱贫,58个贫困村退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全县贫困发生率降低至1%以下,脱贫人口错退率0%,贫困人口漏评率0%,群众认可度100%。
工作情况
1.“强”字当头,抓保障。强化组织保障。保持高度政治自觉,研究、调度和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57次。强化政策保障。调整完善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等扶持政策,确保贫困户能脱贫、非贫困户能致富、能人得发展。强化资金保障。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各级专项扶贫、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等资金。2017年,全县整合扶贫资金10.08亿元,扶贫资金使用报账率达95.15%。
2.“微”字用心,促发展。严格按照家毫书记“做好群众身边的微建设、微服务”的指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每个非贫困村安排20万元小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四跟四走”产业扶贫基地发展资金,实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政策统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700人,农村危房改造1006户,贫困村通组公路425.9公里。解决2.12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农村综合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年度“十大工程”任务均超额完成。新建49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实现84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全覆盖,其中71个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
3.“带”字出招,增收入。注重协会带动。全县现有肉牛、养蜂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347个。蜂窝窝公司采取“公司+协会+扶贫户”模式,建成54个规范化中华蜜蜂养殖示范场,联结贫困户612户1873人,户均收入1200元以上。注重园区带动。采取“园区+公司+基地+农户”方式,带动2万户农户发展新晃黄牛、龙脑樟、侗藏红米等产业。注重能人带动。实施能人产业帮扶“千人带万户”计划,带动4212个贫困户15307人产业增收。注重金融带动。县黄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每年按10%左右保底分红的形式吸纳贫困户小额贷款发展产业,带动4027人人均年增收1200元以上,同时有效推进了黄牛产业现代化进程。
4.“准”字着力,精灌溉。完善“大关爱”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等9类家庭15类困难群众进行关爱救助,惠及群众81221人次,帮扶资金达9481万元,实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帮扶、住房救助、困难救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贴到位,参保率达100%。农村一类低保提标到275元/人/月,高出省标准,超过贫困线。制定《新晃县建档立卡及其他贫困学生资助办法(试行)》,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大学阶段全程资助。加强劳务输出脱贫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带动2万多个劳动力参与各项产业发展。积极引导136家工商联会员、爱心团队参与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扶贫义买义卖活动,帮助贫困户“产品”变“商品”,增强基础产业发展,自主脱贫信心。社会扶贫成效显著,各类社会资源助力新晃脱贫攻坚,累计物资和资金达4390.96万元。
5.“严”字为本,织密网。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脱贫攻坚军令状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全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压实县领导、乡镇和部门、村支“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五大主体”责任。出台《新晃县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扶贫“三支队伍”建设。每月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巡查。2017年,对工作不力的7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胜任扶贫工作的12名干部予以调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县、乡、村干部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