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扶贫办的正确指导下,市扶贫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紧围绕“桂东县脱贫迎检验收,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3县脱贫摘帽,剩下的129个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90707人脱贫销号,全市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内”的工作目标,强化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湖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宜章、汝城、桂东、安仁四县是罗霄山片区县,其他7个县(市、区)是面上扶贫县,2014年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98万人、贫困村442个。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270136人实现脱贫,313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由10.3%下降为3.28%。今年,桂东县成功脱贫摘帽,宜章、汝城、安仁3县摘帽通过市级初核,129个贫困村通过市级检查出列,91307人通过市级核查脱贫。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全市上下始终从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扶贫、谋扶贫、抓扶贫,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头等大事,作为检验自身政绩观念正不正、能力水平高不高、意志定力足不足的“试金石”,以脱贫攻坚统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折不扣按照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一级一级抓实,一项一项落实,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一是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减贫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各县市区脱贫工作进展,调整优化了各县市区脱贫指导性计划。二是落实落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坚持《市级领导常态化联点督导工作》(郴办字〔2017〕43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郴州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郴精扶领〔2018〕2号),全面形成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合力,确保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全市上下做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压紧压实扶贫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市县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脱贫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坚持领导力量向一线集结、帮扶力量向一线下沉、乡镇力量向一线坚守、驻村力量向一线驻扎、工作重心向一线聚焦,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责任。市级领导带头落实“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县(市、区)和联系的贫困村调研指导。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市县两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及一个贫困村,7.68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3.07万户贫困户。全市派驻帮扶工作队1250支、工作队员3133人,大学生村官全部到贫困村任职,覆盖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808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向贫困地区选派科技特派员944名,实现了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科技服务“三个全覆盖”。推进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出台并实施基层党建“1+4”系列文件(“1”即基层党组织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4”即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清零行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级后备干部“双培双带”工程、党委书记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对话工作机制、基层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工程),全面轮训1.05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引进400多名经济能人回村担任支部书记,从机关选派456名“第一书记”到村任职。
(三)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根本支撑,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和长久之策。我们根据“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始终突出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根本支撑作用,在全省率先建立“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形成“面对市场定产业、选准产业招能人、招好能人帮穷人、能人穷人共发展”的格局。全市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6.79亿元,引进、培植产业扶贫项目1367个。238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3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09户种养大户、556个家庭农场参与到产业扶贫,130812人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构建与贫困人口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贫困户资源向股权、资金向股金、农民向股民转变,全市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5.59亿元。突出特色种养业、旅游、光伏等产业扶贫,442个贫困村全部建设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7年6月全部并网发电,截止今年9月底已产生经济效益3144万元,既直接惠及贫困户,也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受益年限长达20年以上。把农产品销售作为重大民生来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冷链物流,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永兴县、汝城县成为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县,宜章县、安仁县成为全省农村电商扶贫示范县。2016年全国产业精准扶贫现场观摩会在郴州召开,推广我市产业扶贫经验。2017年7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深入我市调研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对郴州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四)坚持把就业扶贫作为重要途径,千方百计稳定群众务工收入。郴州是传统的劳务输出大市,务工收入占到农村家庭总收入的70%左右,部分村60%以上的青壮劳动力都在外务工,且务工地相对集中,如总人口43万的嘉禾县有近20万人在广东东莞务工。就业稳定,收入就稳定,脱贫也就有了稳定保障。为此,我市把保持群众务工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摆在脱贫攻坚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培训“雨露计划”,推进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子女实行“拎包入学培训”(即包培训、包生活、包就业“三包式”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近三年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68324人次,其中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113人。着力推行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积极与对口扶贫的央企、省内外名企对接合作,与长三角、珠三角和本地园区300多家规模企业签订合同,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实现毕业即就业,就业即脱贫。今年,我们选送了522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并确保培训后在上海就业。加大政策奖补力度,建设扶贫车间660家,带动贫困劳动力6652人稳定就业。加强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与劳动力输入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建立劳务合作机制。同时,自主开发了贫困户就业信息平台和广告推送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务工服务。截止2018年9月,全市共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113634人,就业率排全省第一。
(五)坚持把健康扶贫作为重要保障,强化兜底保障能力。创新健康扶贫结算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偿“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四条保障线”在定点医院完成“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截至目前,全市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77522人次。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全面开展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贫困地区出生人口素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切实提升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精神疾病、职业病、癌症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救治能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统筹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确保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众都能得到长期、稳定保障。
(六)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社会氛围,形成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一是全面抓好扶贫信访。我市下发《关于扶贫信访舆情处置专项要求》,要求各县成立信访受理组,开通书记、县长“信访热线”,畅通线上线下渠道,落实信访接待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每日一报等规定工作,对扶贫涉访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包案制度,做到解决群众事、疏导群众情、捂热群众心,较好地扭转了扶贫信访舆情蔓延势头。市扶贫办接到信访313件,其中已核实回复297件,市扶贫办本级安排专人共实地核实处理重点信访问题40余起。较好地疏导了群众的情绪,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二是强化作风专项治理。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我市全面启动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我市《郴州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发电[2018]22号),完善了制度建设和政策举措,健全了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从严查处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精准扶贫不扎实、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转变基层干部作风。三是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全市进一步落实行业督查、综合督查、领导督查“三位一体”长效督查机制,紧盯问题整改中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一追到底,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人头,将专项治理落实到实事,坚决纠正脱贫攻坚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目标标准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等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典型经验
(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实显于效,确保扶贫脱贫的正确方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是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的重大战略。作为党的干部,我们要始终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做到“诚、细、实、真、融”:“诚”就是忠诚忠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诚心诚意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细”就是精细精准抓好脱贫攻坚每一项工作、帮扶每一个贫困户;“实”就是实事求是,抓实、抓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就是统计数据要真实客观、群众脱贫要真正稳定、脱贫结果要群众真心认可,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融”就是推动精准扶贫与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衔接、深度融合。
(二)坚持以弹钢琴的方式,统筹抓好面上工作与重点工作、片区县与非片区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群众与非贫困群众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在“三率一度”四项指标中,漏评率、错退率、综合贫困发生率相对客观,群众满意度体现的是主观意愿。在实践中,我们切实做到“两手抓”,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方面,坚持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和全体老百姓。如在项目、资金安排上,把脱贫所需与乡村振兴规划结合起来,注重安排一些普惠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让全体老百姓都能受益。四个片区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非贫困村、非贫困户,避免了贫困村项目扎堆,非贫困村冷冷清清的现象。另一方面,坚持走深群众路线,做实群众工作。不仅访贫困村、贫困户,也访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大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致富政策,掌握群众特别是边缘群众的思想和诉求并加以引导教育,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扶贫带来的变化,强化对党的感恩之心。
(三)坚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结合起来,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政策帮扶是外在的,也是有阶段性的,要彻底拔穷根、奔小康,最终还得靠群众自己。从我市现实来看,大多数贫困群众文化程度低,致富能力差,没有一技之长,想干不会干;也有的是能干不想干,站在墙角晒太阳,等着政府救济粮;还有个别群众自己住新房,却把父母单独立户,让父母住破烂房子成为贫困户,把本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抛给政府。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高度重视精神扶贫、技能扶贫、文化扶贫,提高群众劳动致富素质、自我发展能力、道德文化修养,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和激励他们站起来、干起来,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同时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张旗鼓地树立宣传优待“郴州好人”“最美媳妇”“最美家庭”,着力淳化乡风文明。
(四)坚持既注重如期脱贫,更注重稳定脱贫、和谐脱贫,统筹谋划好“后三年”与“三年后”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对郴州来说,即便年底如期脱贫摘帽,仍有39435名贫困人口,到2020年,平均每年还需减贫近2万人,而且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越往后成本越高、难度越大;即便整体脱贫摘帽,还只是解决了低水平的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将
是长期任务;即便整体脱贫摘帽,返贫风险依然存在。为此,我们在如期脱贫的基础上,更要注重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努力防止返贫,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扶贫领域的群众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防控脱贫攻坚中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确保和谐脱贫。
(五)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扶贫的根本性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很多扶贫工作,现在是依靠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一线扶贫队伍,但工作队迟早要撤回的。他们走后贫困村怎么办?总书记指示我们,“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我们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班子,抓实“双培双带”,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经济助推、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四种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六)坚持把特别困难群众作为特别关注的对象,持续精准帮扶,更大力度保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下一户、不让一人掉队。我市虽然没有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但有少数重度残疾户、重病大病户以及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小康路上,不能落下一户、一人。对这些特殊困难群体,我们将予以特别关注,采取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等方式,精准帮扶,强化综合保障,确保这部分群众稳定脱贫,与其他群众一同迈入全面小康。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贫困地区产业基础仍然偏弱。我市的广大贫困地区仍然基础偏弱,发展能力不足,且发展产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建议中省在产业项目布局、土地指标、财税金融支持、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二)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是短板。考虑到当前脱贫时间紧、任务重,加上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建议中省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贫困群众的收入来源仍然单一。务工收入是当前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确保脱贫稳定可持续,首要是稳定务工收入,考虑到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企业的沟通、对接、合作大部分要跨省域,市县级层面的对接面临种种政策、体制机制的限制。为畅通合作对接渠道,提高工作实效,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省级牵头,市县具体参与,建立跨省域顺畅高效的劳务沟通协调机制。
(四)健康扶贫的资金缺口较大。国家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群众的关心,有利于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也为健康扶贫工作明确了具体的考核标准。但落实好这一政策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我们做了初步测算,如果郴州市要将县域内与县域外的报销比例都提高到90%,全市将新增财政支出5100万元,其中四个片区县新增2900万,其他面上县新增2200多万。而目前中央、省级财政对健康扶贫没有专项资金投入,这些新增支出基本由地方财政负担。同时,目前有不少贫困群众是在县域外就医,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账比例比县域内低,自负费用所占比例高,如果差额及新增部分都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将为贫困县财政增加不小的负担。建议在现阶段适当调低完善这一比例,以便更好地推动这项政策的实施落地。
五、下段工作思路
2019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时代中央、省对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文件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作为推进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成效,确保脱贫不返贫,确保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
1、突出抓好产业精准扶贫行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加快推进特色产业规划落地发展。加大产业扶贫投入,逐步将扶持资金提高至3000-5000元/人。完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机制,改进帮扶方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推广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大力实施就业扶贫行动。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拓宽市内就业渠道,对用人单位吸纳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缴费补贴。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补贴范围、上浮补助标准,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补助。
3、扎实开展健康扶贫行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施医疗救助,确保不因病返贫。
4、统筹推进综合性保障扶贫行动。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