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民政局于2018年4月出台了《关于及时调整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州民发〔2018〕11号)明确2018年我州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全年城乡低保人均救助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八县市已按要求出台了提标文件,除凤凰、古丈和永顺,其余5县市均完成了提标补发工作。1-5月,湘西州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为309.87元和177.45元,累计投入资金6983.1万元和16275.5万元。
湘西州民政局于2018年4月出台了《关于及时调整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州民发〔2018〕11号)明确2018年我州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全年城乡低保人均救助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八县市已按要求出台了提标文件,除凤凰、古丈和永顺,其余5县市均完成了提标补发工作。1-5月,湘西州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为309.87元和177.45元,累计投入资金6983.1万元和162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