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省要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省要求,湘潭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3月23日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残疾人“两补”提标方案;5月16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湘潭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潭民发〔2018〕24号),明确规定从2018年1月份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2018年一、二季度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按季度发放。湘潭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34548人,发放金额621.1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29595人,发放金额447.01万元。两项补贴共计下拨资金1068.14万元。
二、残疾人“两补”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组织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同时,市民政部门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二是信息化建设。在残疾人“两补”申请、审核、发放等过程中,要求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明确专人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管理。
三是监督管理。民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严格做到公开申请、入户审核、张榜公示、造册建档、社会化发放,经“户报、村审、镇核、县(区)定”四个步骤确定补贴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申报过程中“应报尽报”,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防止弄虚作假。
三、残疾人“两补”工作成效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和6月14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视频会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拟定了《湘潭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的工作方案》,现正在会签中。各县市区正在进行残疾人“两补”清理核对工作。
目前,雨湖区已完成提标任务,将一、二季度补贴资金按新标准发放到位。岳塘、经开区、高新区、高新区、韶山市二季度两项补贴资金将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一季度提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