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情况
2018年1至5月,娄底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79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9.91%。根据当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的情况分析,至2020年,能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8万人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经验和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重点民生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局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市局要求,相应出台了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二级机构及各乡镇(街道)人社保障站,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积极落实政策。重点抓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尤其是农村家庭、纯农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家庭、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四)狠抓督查督办。一是采取集中督查与平时督查、重点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不定期深入基层,摸实情、抓进度、促落实,督查督促到位。二是实行数据信息上报制度,每月完成情况实行逐月报告,坚持采取“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等办法,力促“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统计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