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环保部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张家界市根据国家、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湖南省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为契机,全面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按照环保部有关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划、立、治”要求,全市投入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资金近3亿元,完成了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完善工作,已建成保护区隔离防护栏15600余米,规范设置水源保护区界牌、宣传牌、警示牌280多块,共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50多个。其中省交办的15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完成年度任务的100%。经监测,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
一、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均及时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责任。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各水源地整治的具体方案,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二是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专题研究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三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视察督办。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委书记虢正贵、原市长王志刚亲自视察调研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对河道采砂、畜禽养殖、水上餐饮等违法违规整治进行安排部署。今年2月,市长刘革安再次视察调研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对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确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及建设时间节点。副市长李培其10多次带队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市纪委、市电视台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作为电视问政的重要内容,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问题整改。五是通过召开调度会、政府督查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6次调度推进会,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了2次现场督查。六是印发整治通告。针对部分水源地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仙人溪水库、土木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七是市检察院、市环保局联合开展饮用水源地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二)部门尽职
市、县(区)两级政府将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了有关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环保部门积极履行综合协调、统一监管责任,督促取缔了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水利部门积极排查水源地排污口,牵头督促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责任人。住建部门具体承担了永定澧水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整治、第三水厂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澧水大桥等2座桥梁桥面排水设施改造。城管综合执法局承担了永定澧水饮用水源地河道垃圾的排查整治,建立了水上环卫所,实施了河面保洁;完成了观音大桥等5座桥梁桥面排水设施改造与交通警示标志建设。农业部门积极督促水源地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排查取缔工作。交通部门承担了督促区县饮用水源地内交通部门管理桥梁桥面排水设施的排查整改和河道内挖砂船、餐饮船等船只的吊离上岸、拆解工作。
(三)行动迅速
2016年8月,张家界市就印发了《张家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6年12月,完成了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2017年3月完成了2区4个水源地标示标牌设置,2017年4月完成了环保部交办的市级澄潭水源地8个问题整改,并自查整改了的4个问题。在2018年6月召开的全市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推进会上,将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列为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办。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指导,确保全面按期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10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目前,全市县级以上水源地绝大部分的环境问题整治已整治到位,到今年6月底可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