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检察院对新田县金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一级保护区内渡口虽被取缔,但仍有船舶在库区内活动。针对上述问题,新田县环保局立即商该县县检察院、县海事局、县金陵水库管理所3家单位,及时拿出了整治方案。
3月23日,新田县环保局会同该县县检察院、县海事局、金陵水库管理所等部门调派吊车和挖掘机,成立综合协调组、拆解组、维稳组,于当日将金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3艘船舶拖离库区。
2018年3月22日,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检察院对新田县金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一级保护区内渡口虽被取缔,但仍有船舶在库区内活动。针对上述问题,新田县环保局立即商该县县检察院、县海事局、县金陵水库管理所3家单位,及时拿出了整治方案。
3月23日,新田县环保局会同该县县检察院、县海事局、金陵水库管理所等部门调派吊车和挖掘机,成立综合协调组、拆解组、维稳组,于当日将金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3艘船舶拖离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