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根据原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我市自2017年下半年起,开展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开展排查
2017年4月20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邵阳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邵市环函〔2017〕54号),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政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整治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在2017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5月1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邵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邵市生环委办〔2018〕25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治时间节点。
二、强化督查督办力度
我局根据各县市排查上报的问题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问题清单,每月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加强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度,从5月起每半月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全部整治完成。
2018年3月26日至4月17日,市人民检察院、市环境保护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政府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于整治进度缓慢、整治力度不够的,邵阳市人民政府刘事青市长签发了市长督办令,督促县市政府落实整治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三、精准施策逐个问题进行整治
按照原环保部“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排查情况,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整治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将所有问题的整治责任逐个进行分解,压实整治责任。截至10月底,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整治7个,取缔保护区内餐饮旅游27家,关闭或拆除保护区内工业企业6个,完成保护区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7处,完成保护区桥梁穿越整治3座,以及保护区内其他问题整治12个。上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的17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8个水源地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部督查交办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