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共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项目,目前已全部整治完成,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市区环保部门依法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强化核查督查,狠抓整治力度。我市多次组织现场调研、督查,强化对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联合市检察院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履职,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郴州市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整治问题(资兴1个,永兴1个,桂阳1个,嘉禾1个,安仁2个)已经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共设置饮用水源标识牌112块,警示牌、宣传牌143块,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5743米,完成两个应急池的建设,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保护区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