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答卷”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要求以及《长沙市2018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分解表》所列目标,我市浏阳市浏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建设等20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项目为我局负责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环保部(环办环监〔2016〕54号)、省环保厅(湘环函〔2016〕273号)要求,高度重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严格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总体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我市20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于2018年6月全部整治到位,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周密部署安排。2018年3月,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将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蓝天保卫战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责任。二是压实整治责任。多次召开全市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推进会,全面压实整治责任。三是强化绩效考核。2018年,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市环委会、市政府对各区县(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
(二)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风险防控。一是制定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并下发《长沙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各区、县(市)结合全市网格化工作制度,将巡查工作纳入年度环境执法工作中,落实巡查责任和人员,每月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巩固整治成效。二是划定限制通行区域。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环境要求,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规范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车辆的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三是推进水源地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三)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水源保护的信息平台,在《长沙晚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状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水源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
二、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长沙市2018年重点民生项目的20个问题整治项目均已完成,分别为望城区3个、长沙县11个(第3个和第18个重复)、浏阳市2个、宁乡市5个。
三、下一步工作
(一)多管齐下,推进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强化督查调度。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整治难度大、需协调部门多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检察院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持续督导,推进整治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情况进行通报,对虚报、谎报整改情况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的,对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行为没有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将由检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格实行“核查销号”。对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核查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
(二)着眼长效,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全市水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会商、跨区域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强重点区域、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保洁、沿岸垃圾处理、入河(湖、库)排污口、水上船舶危险品运输等日常巡查制度。
(三)巩固成效,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治的环境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对饮用水水源地入江排口和截污设施及管道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确保无污水下河;对水源地标识标牌、隔离防护设施进行定时检查,发现破损的及时进行维修;对保护区水上船只停靠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反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按要求撤离;对钓鱼、游泳等个人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