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对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督查,指出该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对岸一级保护区未设置标识牌,无防护栏,一级保护区内有农户居住,有农田;二级保护区端点均未设置标示牌等问题。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收到问题交办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安排专门工作力量,立即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端点设置标识牌、防护栏;及时致函桃源县政府解决了一级保护区内5户农户的生活污水截留、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等问题。同时,针对一级保护区内农田的问题,由桃源县剪市镇政府以每亩1000元/年的补偿标准与6户农户签订退耕协议,实施还林还湿,退耕面积11.62亩,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