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督查组对临澧县荷花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现场督察,指出“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一处鱼塘,地面存放有饲料,鱼塘设有排水口可排至农田”的问题,要求对该鱼塘采取取缔搬迁等措施。收到问题反馈后,临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安福街道采取措施实施整改,与鱼塘承包人解除承包合同,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导。5月31日,该鱼塘饲养设备已拆除,鱼塘承包合同已解除,鱼塘周边地面存放的饲料也已清运完毕,已按要求完成整治。9月12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整改现场进行复查,未发现反弹迹象。
5月25日,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督查组对临澧县荷花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现场督察,指出“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一处鱼塘,地面存放有饲料,鱼塘设有排水口可排至农田”的问题,要求对该鱼塘采取取缔搬迁等措施。收到问题反馈后,临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安福街道采取措施实施整改,与鱼塘承包人解除承包合同,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导。5月31日,该鱼塘饲养设备已拆除,鱼塘承包合同已解除,鱼塘周边地面存放的饲料也已清运完毕,已按要求完成整治。9月12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整改现场进行复查,未发现反弹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