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德市县级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我市市本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个(两个取水点),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经过对我市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全面排查和认真梳理,发现我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共存在13个环境问题,通过积极采取环境治理措施,截至今年5月已有10个问题完成整治,3个问题完成部分整治任务,已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77%,具体情况如下:
(一)10个已完成整治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1.安乡县松滋河中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潘宜军养鸡场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养鸡场已退养。
2.安乡县松滋河中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取水点对面存在桂林、政鑫砂砾码头,鑫业环保砖厂、鑫胜搅拌场、络维服装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砂石码头、砖厂、搅拌场等企业都已关闭。
3.汉寿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防汛砂石堆点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防汛砂石堆点已转移出该饮用水源保护区。
4.桃源县黄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库区存在群众进行网箱养鱼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养殖网箱已清退。
5.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居民生活面源污染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桃源县已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县城区2座,陬市镇1座),将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达标排放。
6.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天鹏、源创混凝土公司等工业企业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该2家企业已采取关闭和拆除措施。
7.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尧河排渍机埠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整改进度达到100%。
8.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2个砂石码头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个砂石码头均已退出。
9.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7家畜禽养殖散养户均已退出。
10.桃源县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古渡渔村餐饮污染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整改进度达到100%。
(二)3个完成部分整治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1.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金泉何牧业关停后污水未处理的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积极整改,金泉何牧业沼液沼渣的转运清理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继续做好厂房拆除、还岸复绿工作,目前整改总体进度为80%以上。
2.安乡县松滋河中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陆地交通(安乡大桥)穿越而过的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实施取水点上移工程,已完成了穿堤管线敷设和泵船系缆支墩(两处);人行栈桥和泵船摇臂支墩正在做基础工程建设;取水泵船正在枝江盛懋船业有限公司里建造;已完成河堤内管线与穿堤管线的对接(土建部分完成85%,泵船部分完成50%)。现阶段桥面径流收集和应急池已建成,相关标示标牌均已设置完成。目前整改总体进度为80%。
3.澧县王家厂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一家石膏制品厂的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已对该石膏制品厂采取断水、断电、停产措施,厂里的原材料和产品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澧县县委县政府正在和石膏厂业主沟通协商经济补偿方案。下一步继续做好石膏厂取缔关闭的剩余设备及厂房拆除、还岸复绿工作,目前整改总体进度为9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抓好我市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我市制定了常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所有水源地开展了全面排查,对已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治要求督促落实到位,确保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加强了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建立水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法制、环评、应急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分工,理清职责,突出了专项行动排查重点和整治内容。
(二)认真查找问题。按照《常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的民生工程、政府工程或一时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市环保局提请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发现的每个问题均建立详细档案,每个步骤、每项工作均有据可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进行提醒,并下达督办函。同时市人大、市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对常德市全市范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了执法检查。
(四)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执法检查,特别是2017年沅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砂石料厂起运码头取缔、沅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市自来水厂反冲洗排口关闭拆除等一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