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夏季攻势”任务“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两月一督查、三月一评议”的要求,省生环办对全省“2018年夏季攻势”截至7月25日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总的来看,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省直单位的配合指导下,“夏季攻势”任务取得了有效进展,但也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重点工作滞后等问题。
一、进展情况
1、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按照要求,需在9月30日前,完成适养区、限养区内1000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全面完成洞庭湖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出。目前,1000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已完成235家,正在实施507家,未完成的765家分别为:益阳94家、娄底86家、永州84家、郴州76家、岳阳73家、衡阳71家、湘潭69家、常德64家、株洲57家、邵阳36家、怀化36家、长沙13家、湘西3家、张家界3家,总体任务进度严重滞后;通江湖泊及重要垸内湖泊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畜禽退养工作已按照《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湘办〔2018〕17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洞庭湖区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的禁养区退养任务已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禁养区共退出养殖场8827家。
2、进度滞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按照要求,需在9月30日前,完成进度滞后的16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52个,完成项目建设未验收109个,正在开展项目建设3个,未完成的112个分别为:郴州35个、衡阳21个、娄底19个、湘西10个、怀化7个、湘潭5个、永州4个、岳阳3个、长沙3个、张家界3个、常德1个、邵阳1个,总体任务进度严重滞后。
3、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取缔和整治长江干线排污口、排渍(涝)口。按照要求,需全面整治长江干流湖南段8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和43个排渍(涝)口;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49个入河排污口取缔任务,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322个环境问题整改。目前位于岳阳境内的长江干流湖南段8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已全部达标排放,43个排渍(涝)口中,已完成整治34个,总体任务达到时序进度;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49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综合整治43个,未完成的6个分别为:益阳4个、株洲1个、衡阳1个,总体任务超期未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322个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315个,总体任务超期未完成。
4、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按照要求,需在8月30日前,完成全省132个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目前完成整治64个,未完成的68个分别为:郴州26个、怀化15个、益阳6个、湘西5个、永州4个、衡阳3个、邵阳3个、娄底2个、湘潭2个、岳阳2个,总体任务进度严重滞后。
5、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治。按照要求,9月30日前,全省有12家企业17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治需完成相应处理量,目前有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全部安全处置,未完成的13项分别为:郴州5项、湘西5项、株洲3项,总体任务达到时序进度(按每月要求处理量进行处理)。
6、砖瓦行业环境问题整治。按照要求,全面取缔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黏土制砖企业,推进砖瓦企业转型升级,全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全省除益阳以外的13个市州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益阳59家整治和转型升级砖厂,已完成52家,总体任务达到时序进度。
7、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以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按照要求,需要建立健全长株潭及岳阳、常德、益阳等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实施《2018年长株潭及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和《全省特护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专项方案》;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城市主干道实施柴油货车限行,9月30日前,淘汰完成全省城区范围内2582辆高排放公共交通车辆,完成7台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省环保厅正在组织编制《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2018年度长株潭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14个市州中心城区都采取了限行禁行措施,2582辆高排放公共交通车辆淘汰,已完成751辆,未完成的1831辆分别为:益阳393辆、永州291辆、衡阳192辆、郴州179辆、长沙142辆、邵阳136辆、怀化102辆、娄底80辆、湘西66辆、岳阳56辆、张家界56辆、株洲54辆、常德52辆、湘潭32辆,总体任务进度严重滞后;7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完成6台,仅娄底还有1台未完成,总体任务达到时序进度。
8、县级以上超标排污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按照要求,需在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审计指出的18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8个,未完成的10个分别为:岳阳6个、衡阳1个、邵阳1个、郴州1个、娄底1个,总体任务进度滞后。
9、黑臭水体整治。按照要求,9月30日前,需完成150个(地级市33个、县级城市76个、乡镇41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物工程的30%以上,年底验收。目前完成整治并已开展效果评估仅1个(邵阳)、主体工程竣工20个、开工在建91个、未开工建设38个,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129个分别为:常德22个、岳阳20个、郴州14个、益阳13个、衡阳13个、永州12个、怀化8个、株洲7个、娄底5个、长沙5个、湘西4个、湘潭3个、邵阳3个,总体任务进度严重滞后。
10、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按照要求,9月30日前,14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目前已完成整改83个,未完成的57个分别为:郴州10个、株洲8个、益阳7个、长沙5个、怀化4个、衡阳3个、岳阳3个、邵阳3个、常德3个、湘西3个、永州2个、湘潭2个、娄底2个、张家界2个,总体任务达到时序进度。
另外,中办督查长江岸线湖南段时反馈我省的12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下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各市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目标、有任务、有时限、有负责单位、负责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指导和帮助地方及时解决整改任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行业加快完成整改。
2、加快推进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度。各市州要按照“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整改标准以及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和摸底,对整改任务重、目前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强力予以推进;省直部门要从省级层面强化对全省整体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的调度。省生环委将于8月、9月对各市州上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对超期未完成任务的市州进行约谈,就相关工作任务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任务下发督办函、预警函等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3、加强调度与宣传报道。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调度,加大部门间配合力度,明确工作具体联系人员,严格把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保证任务进度报送及时、数据准确;要加强信息报送,加强“夏季攻势”整治举措、工作进展以及攻坚战中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的宣传,形成人人熟知、人人参与“夏季攻势”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聚力攻坚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