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天元区为迎接大气污染防治特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专题部署会,专题部署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在特护期间实施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餐饮油烟等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并严控燃煤污染,严控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超总量排污企业,必须限产或减产,严格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整体强化与特护期管控相结合的空气质量保障机制。
在特护期间,我区以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饮食油烟等为重点防护对象,由城管、住建、交通、公安、农村工作局等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我区道路施工扬尘、餐饮油烟、高污染车辆、高排放车辆、秸秆燃烧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力保“新区蓝”。特护期间,在加强常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利气象条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及时采取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削减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峰值和缩短重污染天气持续的时间,降低空气污染程度,提高空气质量的优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