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措施
(一)继续开展《张家界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包括PM2.5源解析)》编制工作,计划10月完成;积极推进《张家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工作,计划12月完成。
(二)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生态办印发了《张家界市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度实施方案》和《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拟定了《张家界市蓝天保卫行动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
(三)严格执行《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加强在建施工扬尘污染,为进一步防治减少施工工地扬尘及粉尘污染,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在市县城区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的通知》,对符合要求的应实施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的企业,进行逐一摸排,并将其纳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截止目前,张家界市城区及周边含市政项目共计在建工程69个,已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项目约41个,已完工拆除的有26个工程项目。二是定期不定期的对城区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城管部门实行全天保洁制度,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主要路段进行降尘大冲洗和洒水抑尘,重点加强了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清扫范围内做到 “日产日清”,进一步减轻了道路扬尘污染,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制度和《张家界市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环境治理战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的有关工作要求,2017-2018年冬春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五)积极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经开区完成了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率20%,其他16家正在治理过程中。两家水泥厂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华新水泥已基本完成,南方水泥正在进行中,预计10月前完成。淘汰(停用)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
(六)56台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进,现已淘汰12台,预计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七)出台了《张家界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方案》,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情况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资料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
(八)两区两县均划定了秸秆禁烧区域,并积极开展巡查行动。各区县人民政府也已全部陆续发布了各区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并明确了禁烧范围。全市张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倡议书” 500份,悬挂宣传横幅50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并积极组织巡查检查。
二、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张家界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据初步统计,今年1-8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张家界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6%,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PM2.5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PM10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全省前列。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扬尘、餐饮油烟、渣土车、柴油车、秸秆焚烧等方面的整治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检查督查和考核,今年底前有望超额完成省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提前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