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8年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中心城区空气优良率8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72ug/m3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9u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气310天。在此基础上,争取我市大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018年1-10月,我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3.3%,PM10平均浓度63ug/m3,特护期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23%;PM2.5平均浓度30ug/m3,特护期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2.8%,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预计全年能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情况
2、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的函》(湘环函[2018]372号),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目标任务为在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基础上分别削减5.9%(较2015年削减19.5%)、3.8%(较2015年削减7.7%),挥发性有机物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5%。
2018年,我市所有大气重点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加上今年政策性淘汰全市制浆及废纸造纸企业,二氧化硫较上年可削减10%、氮氧化物较上年可削减8%、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可削减6%。
(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了大气污染能力建设。协调市人民政府已安排19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清单编制工作已完成,现进入项目验收阶段;已安排150万元用于益阳国家高新产业技术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微站建设,已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年底前可建成投运;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由省厅确定的第三方公司有序开展。
2、深化了能源结构调整。目前8个区县(市)天然气管道铺设工作已完成,可全面供应天然气;协助发改、质监、经信部门对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现已完成全部淘汰工作任务,已淘汰燃煤锅炉116台,共计369蒸吨,替代燃煤2万吨,为我市二氧化硫污染因子浓度下降提供了保障。
3、强化了产业结构优化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已完成全市土法石灰生产企业、水泥立窑生产企业、年产1.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企业、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整治粘土砖厂261家,转型升级59家。全力推进我市造纸制浆及废纸造纸企业全面退出市场工作,年底前将全部退出市场。
4、加强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督促完成了长安益阳电厂1#、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了有色冶炼、无机化学工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善了所有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现正在进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
5、加强了“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协调各区县(市)已完成“散乱污”涉气企业排查,本着“关闭淘汰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已完成所有整治工作任务。
6、加强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沥青搅拌站等行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正在开展,省定50个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
7、加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已全面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目标任务,全市淘汰近1万辆;协调市交通局已发布高排放公交车淘汰公告,目前已完成省定534辆高排放公交车淘汰工作任务;已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与安检同步及与环保部门全面联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已全部完成。
8、加强了扬尘综合治理。协调市住建、城管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照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的施工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标准,督促落实并进行监督管理,对大型施工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测设备,梓山府、太一格等28个在建项目均已购置了环保除尘雾炮机、专业喷淋降尘设备和JY-I在线扬尘测控系统;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8%、县级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为58%。
9、加强了大气面源污染管控。协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烟花鞭炮禁放限放通告、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垃圾的通告,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了乡镇(街道)相关责任,配合市政府督查室组织进行了多次督查;协调市农业委加强了秸杆资源化利用力度,通过耦合生物质发电、秸杆粉碎回田、稻虾共养等多种途径,保障了秸杆禁烧工作可持续发展。协调市城管局积极推进了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餐饮净空整治方案,加强了餐饮油烟末端治理设施建设,加大了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工作力度,工作成效显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取得了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先后18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蓝天保卫战”工作。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益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益政办函[2018]17号),益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益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益环委[2018]1号)和《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益环委[2018]3号),益阳市委办公室印发了《益阳市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工作方案》(益办[2018]4号),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建立了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市生态委办公室定期组织部门联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进度。
(二)协调加强了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市人民政府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对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通过督查通报、约谈、问责等多种途径,督促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协助加大了资金投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整合相关部门资金统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四)协调加大了执法力度,根据部门环保责任清单,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五)协助加强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将重点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引导企业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六)协助畅通了数据互通,完善了大气污染数据库、监测信息、应急决策支撑数据共享体系,加强了环保、气象、交通等多部门信息交流和合作会商,及时准确把握、分析、研判、预报大气污染问题,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