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状况及治理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1-9月,湘西自治州地级城市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3.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7%,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吉首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9%;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 PM10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9,同比下降10.8%,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
1-9月,全州8个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0.2%,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3.0%。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除古丈县下降0.3%外,其他各县市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1-9月,全州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10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SO2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NO2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O3日最大 8 小时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2%;CO日均值的第 95 百分位数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1-9月,全州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1个监测评价断面中, 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25个,Ⅲ类水质断面5个,无Ⅳ-劣Ⅴ类水质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6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3个断面水质改善,3个断面水质下降, 其它25个断面水质类别保持稳定。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2018年考核目标。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截止9月27日,3个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天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成美建材有限公司)及2个陶瓷行业煤改气项目(保靖县金锋陶瓷厂、保靖县寰宇陶瓷有限公司)已完成;7个有色行业污染整治项目已完成5个(泸溪蓝天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溪县华峰锌业有限公司、保靖县锌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2个正在实施(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个VOCs治理项目已完成5个(吉首市友联汽车4S店、方圆进口汽车修理厂、吉首市日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日产、吉利)、太阳马吉利4S店、湘西德诚斯柯达4S店),2个已确定治理方案(湘西自治州正道塑胶有限公司、湘西弘泰塑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个因拆除喷漆厂房,不经营喷漆业务,项目不再实施(花垣县城北汽修总汇、花垣县鼎丰汽修),1个正在安装VOCs处理设施(花垣县丰隆汽修)。
水污染防治方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州下达任务村235个(省下达任务为200个村),截至目前完成建设50个,开工建设106个,79个未开工,完成工作任务的21%;1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2个已开工建设,1个受PPP项目政策影响,已暂停;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任务1个,正在实施;全州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完成率68.9%。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1个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保护方案已完成;23个2016年以前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验收18个,3个工程的工程建设已完成,待验收,1个主体工程基本完成,1个正在启动;1个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土壤污染项目,已完成。
(二)“夏季攻势”任务完成情况
省定8大项59个省政府污染防治2018年夏季攻势问题(任务)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50个,9个正在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个已完成;进度滞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项目16个,已完成13个,2个主体工程已完成,待验收,1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项目10个已整改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治项目4个已达到9月30日时序进度,完成2018年“夏季攻势”任务;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97台,截止9月30日,吉首市城区内97台高排放公交车已全部下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9个,8已完成整改,1个工业园区正在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整治项目5个,完成效果评估0个,工程竣工2个,正在实施工程建设3个。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我州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2018年5月15日,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各项任务明确到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工作实行月调度,及时掌握县市工作动态,及时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在《湘西自治州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各部门须定期向州环委会报送工作进展。印发了《关于上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通知》,向各州直部门和县(市、经开区)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情况。按期调度水十条工作开展情况、“蓝天保卫战”重点减排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夏季攻势”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三)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州委州政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重点事项督查范围,按季开展督查。6月上旬和8月上旬,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牵头,与相关州直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和“夏季攻势”清单任务落实情况开展2次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函,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四)加大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泸溪绿色卫士君子之德、“保护母亲河、母亲湖,打响 ‘春雷行动’,聚力美丽湘西”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志愿服务等环保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号召人人关心环境、参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