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1、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11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46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9.8%;PM10平均浓度65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11%;SO2平均浓度18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35,7%;优良天数28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比2017年同期上升5.4%。
2、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特护期(1月、2月、11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62μg/m3(省定特护期目标72μg/m3),PM10平均浓度79μg/m3(省定特护期目标102μg/m3);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1.8%(省定特护期目标50%)。
3、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2017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748吨,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31118吨,按照省厅年初制定的2018年全省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7年分别下降3%以上,我市2018年二氧化硫消减量应不少于772吨,我市2018年氮氧化物消减量应不少于993吨。
2018年,我市完成大气结构减排项目62个,削减二氧化硫1252吨,氮氧化物534吨。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一号机组,二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通过省厅验收,预计2018年二氧化硫消减量为900吨,氮氧化物消减量为500吨。2018年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升级改造,我市5家水泥企业的烟气升级治理,均已完成治理,通过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升级改造,预计消减氮氧化物2000吨。通过以上减排措施,我市预计2018年二氧化硫消减量为2152吨,氮氧化物消减量为2000吨(不包括机动车减排数据),可以超额完成2018年减排任务。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2018年,全市市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消除了劣Ⅴ类水体。市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两个地下水考核点位的水质一个保持稳定,一个水质趋好。完成了大祥区桂花渡、新宁县窑市、邵阳县塘渡口和渡头村、双清区邵水入资江河口4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的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完成大祥区桂花渡水质自动站的升级改造工作。
(三)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2018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种植结构调整面积,达到《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了5万亩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完成农用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治理工作,实施了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和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治理改造项目、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多金属矿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污染治理项目、新宁县涉锑企业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污染治理项目等一批治理项目。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进展情况
2018年,我市夏季攻势共有10项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及市直单位的配合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1、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夏季攻势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适养区、限养区内57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9月底前,57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含退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其中升级改造31家,退养26家。
2、进度滞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夏季攻势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邵东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9月底前,该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3、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取缔。夏季攻势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28个环境问题整改和取缔2个入河排污口(这两个入河排污口是28个问题之中的),6月底前,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4、砖瓦行业整治。我市2017年已全面完成黏土制砖企业整治,共关停325家,全部关停到位。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砖瓦企业转型升级,要求全部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5、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夏季攻势要求8月30日前,完成全市7个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8月底前,隆回县金杏矿业有限公司、新邵县云翔矿业有限公司白云铺尾矿库、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尾库矿、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锑矿尾矿库、新邵县昆仑矿业有限公司、邵东华泰龙金属矿业有限公司电解锰渣库等7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6、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按照要求,9月30日前,淘汰完成市区范围内191辆高排放公共交通车辆。8月份,市区中心城区已采取限行禁行措施。191辆高排放车辆,现全部淘汰到位。
7、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夏季攻势要求9月30日前完成宝庆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该项目已经在今年5月完成。
8、县级以上超标排污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夏季攻势要求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审计指出的2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整改。6月底前,武冈市垃圾填埋场已按完成完成整改。
大祥区垃圾填埋场居民搬迁尚未完成,目前完成了完成了“一榜公示”、房屋合法性认定及安置人口认定工作、“一榜公示”后的信息反馈资料收集、制定安置方案并上报审批等工作。
据负责该项工作的大祥区蔡锷乡垃圾填埋场居民搬迁指挥部称,该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市里的新的征地拆迁政策刚刚出台不久,重新制定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迟迟未能审批,导致指挥部不能开展实质性拆迁工作;二是房屋搬迁及征地等所需资金筹措未到位,阻碍了政策工作开展。
9、黑臭水体整治。按照要求,9月30日前,需完成4个(市区2个、县级2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物工程的30%以上,年底验收。12月上旬,我市列入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清单的洋溪沟、龙须沟、柳桥河、莲子塘等四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任务。
10、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夏季攻势要求9月30日前,1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9月底前,11个省级工业园区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五)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以强化环境日常监管为重点,结合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形成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多管齐下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强制手段,深化公安环保联动,严格落实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从严从实从快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我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总数358件,罚款2089.802万元,查封扣押31起,停产限产15起,行政拘留35件,拘留36人,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