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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2018年1-10月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8-12-10 10:15 【字体:大中小】

  1.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2018年1月17日,召开了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动员会,邵阳市 “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

  一是聘请部、省专家对全市空气污染来源、特征进行科学分析,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撑。确定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本地,外源输入性污染是次要因素;空气扩散条件差,环境容量小是造成我市空气质量差的重要原因。

  二是成立了我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设6个工作组),制定了我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蓝天保卫战问责办法,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压实到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

  三是大力整治建筑工地,规范施工行为。按照“六个100%”要求全面整治城区建筑施工,共巡查工地648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5份,责令59个工地停工整改,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112份,对9个工地进行立案查处,查处混凝土搅拌车沿途洒漏案件36起,共罚款51.4万元。

  四是加强渣土运输整治,切断道路扬尘源头。大力推广密闭严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置换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160台;严厉查处出场车辆不冲洗或冲洗不干净、带泥上路和未覆盖运输的违规行为。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运输车辆191台,处罚违规驾驶员117人次,共处罚款54.46万元。

  五是加大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责令68家环保设施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48起,要求32家企业停产整治。狠抓砖瓦企业排污监管,全市232家烧制砖厂,已完成150家烟气在线监测安装,其中45家已验收联网,105家处于调试验收阶段,未安装好的砖厂目前已停产。

  六是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将汽车制造、汽车修理、印刷、油漆喷涂,家具、板材生产,医药化工等作为重点,对无VOCs治理设施的一律限期整治。取缔违法油漆作坊5家,要求12家企业本年度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设。

  七是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完成了“禁炮”区域范围内52家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搬迁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燃放263起,市城区基本消除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禁止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共下发整改通知书867份,督促整改1200余家,依法收缴露天流动烧烤车233台。劝导熏制腊肉1964起,暂扣熏制工具250个,收缴违规煤炉3816个。加强城区餐饮业燃煤和油烟整治。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取缔5家无证学校食堂。686户小餐饮完成了煤改气工作,关停不符合要求的24户,关闭无证黑作坊3家。

  八是加强重点时段污染防治。针对冬、春季不利气象条件,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时出台了《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2018-2020)》,对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

  通过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了一定程度改善。今年1-9月,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8,下降了8.7%;PM10平均浓度为64μg/m3,下降5.9%;PM2.5平均浓度为45μg/m3,下降8.2%;SO2平均浓度为18μg/m3,下降33.3%;CO平均浓度为1.3mg/m3,下降13.3%。空气优良率86.5%,较2017年同期提高了2.3%。

  2.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抓紧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事青市长、志刚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项目建设。邵阳经开区等11个省级工业园区,均完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邵东、新邵、隆回、洞口、武冈、绥宁等六个工业园区采取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废水(其中,邵东、隆回、洞口、武冈四个工业园区在采取依托处理方式的同时,也在建设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今年9月底前,均能建成投运)。

  二是扎实开展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了珑湖-梅子井等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流整改任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没有污水排放口;取缔了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内的采砂场18个;关闭了鸿基建材等位于饮用水二级保护区陆域内24家工业、餐饮企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已没有排污企业;资江一桥、资江二桥、西湖桥、雪峰桥、桂花桥等5座桥梁全部安装了雨水收集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三个水厂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均建设了隔离防护设施。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资江、邵水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2018年,我市制定印发了《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加强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先后下发督办函、市长督办令30余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水污染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大生活污水整治力度。督促公用事业部门启动大祥区桃花新城污水处理厂、北塔区茶园头片区截污管网等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建投基本完成红旗渠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财神路-株木桥段截污管网建设。

  3.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根据《固废法》规定,在今年初引导督促我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完成申报登记,并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全市涉危废单位的危险废物及时转移与处置工作,全年为38家企业办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规范转移72批次,共计2229.525吨各类危险废物,固废规范化管理模式已基本形成。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映我市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问题,我们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对所有存在超期贮存问题的企业都进行了现场督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映出来的我市2635.2t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已按时按要求全部处置完毕;配合生环部开展“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对交办到我市的16个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目前,所有交办的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4.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准入,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项目,2018年以来市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1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向省环保厅出具预审意见2个。始终保持污染防治攻坚的高压态势,对符合适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规定,实施从严处罚。截止9月底,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8件,罚款1142.16万元,查封扣押31起,停产限产9起,行政拘留20件,对新邵县周科祥将含砷废渣非法倾倒于双清区中南石头加工厂等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移送公安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5.认真开展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我市疑似污染地块与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我局从2017年3月份开始,组织全市9县3区环保部门,系统开展了我市土壤污染源调查及污染地块筛查工作,共调查了工业污染源599个、农业污染源1811个、生活污染源112个,基本查明了我市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编制了《邵阳市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报告》及《邵阳市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清单》,并通过了省环保厅技术审查。启动了原邵阳市化工总厂土壤修复项目,原洞口县氮肥厂、电厂、三鑫锰业污染土地治理修复项目,邵阳市龙须塘老工业区龙须塘路- - 古塘路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邵东土壤污染管控项目等4个土壤污染重点治理项目的建设工作。

  6.有序推进污染防治“夏季攻势”。我市列入省政府“夏季攻势”的10项任务,共114个整治项目,截止10月底,已完成112个,完成率为98.2%。其中,饮用水源整治、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治、砖瓦行业整治和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任务已按期或提前完成。191辆城区高排放公交车辆替换任务,现已购置191辆新能源车,其中86辆已投入运营,待充电桩等设施配套后可全部更换到位。4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目前完成整治并已开展效果评估是邵阳县的莲子塘;邵东县柳桥河已实物工程已完成100%;洋溪沟和龙须沟都已完成实物工程量90%左右,现正在抓紧时间施工。该项工作已完成序时任务。

信息来源: 邵阳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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