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阳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项目任务共235个,已完成176个,完成率75%。其中,中央交办问题任务,共计7个,已完成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任务55个,已完成33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任务39个,已完成20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任务52个,已完成40个;“夏季攻势”项目任务共计82个,已完成79个。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部署。今年以来,为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市委书记、市长等市领导多次批示、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郑建新书记专题听取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汇报,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早日抓出成效,并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作出批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汇报,审议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文件,邓群策市长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和要求。市政府还就“一号重点工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召开10余次专题调度会。县市区和园区管委会的党政“一把手”十分重视环保工作,也密集调度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了极大的推力。
二是做好顶层谋划。按照中央、省里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衡阳实际,按照“1+3+3”的思路,我们制定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文件,即“1个三年行动计划,水、气、土3个三年实施方案,水、气、土3个年度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包括燃煤锅炉淘汰、砖瓦行业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筑扬尘管控、渣土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垃圾禁燃、型煤散煤治理、农村秸秆禁燃、尾矿库综合整改、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等10多个专项方案,提出了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有效梳理了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明确了全市未来三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及牵头部门职责分工。
三是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对照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特别是“夏季攻势”清单,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进展顺利。其中,18个县级饮用水源地问题、8个“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任务、9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取缔任务、10家尾矿库整治、388台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交办反馈的7个问题,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343个;4个小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已完成3个;6个产粮(油)大县已有3个县市完成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2016年以前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112个重金属资金项目已完工103个,完成验收98个;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个已完成;3处危废超期贮存问题完成2处;限期拆除取缔的55家位于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烧制砖厂(含页岩砖厂)已拆除52家;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改造、不达标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
四是强化跟踪督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与市委、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同时,我们对照省生环委制定的《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全面纳入到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压实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另外,我们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办也重点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进展情况、聚焦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重点督办,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向好趋势。衡阳市今年1-9月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36天,同比去年增加5天,优良率87.8%,同比提高2.9%; PM10平均浓度为63ug/m3,同比去年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40ug/m3,同比降低7%;综合指数4.15,同比降低2.6%,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为优,27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8.4%,其中监测均值达到Ⅱ类水质的断面24个,Ⅲ类水质的断面3个。国家、省2018年考核衡阳市需保持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共5个,全部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