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较去年有所改善,截至6月18日,优良天数累计121天,优良率71.6%, PM2.5、PM10、SO2、NOX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
1、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组织召开了相关调度会议15次,目前已完成35个问题整治、2个问题正在整治中,设立标识标牌282块、隔离防护网31426米,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率先全省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2、强化“一江六河”综合整治。强化督查督办,市环委会办公室就水质保障、排口截污等工作下发督办函、交办函、警示函32份,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25个溢流排口整治;推进监测能力建设,拟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14个,优化“一江六河”63个水质断面设置并定期监测;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全市建成区24处(分解为88个项目)黑臭水体,除龙王港等个别出现反弹外,已有23处完成工程整治、同步监测工作,其中雨花区圭塘河、开福区沙坪河整治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督查组高度肯定。
3、加强水环境监管执法。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涉水专项行动16次,办理涉水环境违法案件93起,拟处罚金额448.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29起,移送污染犯罪1起,查封扣押4起,限产停产1起。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科学指挥、重点调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蓝天办统筹调度作用。出台“十个严禁”“三个月治标目标任务”,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市蓝天办督查问责组共实施两轮问责,第一轮对17个问题所属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第二轮责令高新区、芙蓉区实施责任追究,共给予党内警告4人、政务记过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2、从严执法、严管重罚。以“六控”为重点,以“十个严禁”为抓手,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连续开展执法巡查。1月13日至5月31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综合执法行动8043次,专项执法37771次,出动95087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661789家次,发现问题209247个,责令整改17404家,立案处罚19802家,拟罚款金额6485万元,约谈107人,移送行政拘留352人,刑事拘留33人。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土壤重金属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取得新进展。完成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场地修复方案(优化《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并补充申报进入湖南省2018年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浏阳市长沙湘和化工厂镉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已进入验收整改阶段;督促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岳麓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蜂巢颜料化工厂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湖南省重金属监测断面现场核实和布设工作。
2、原国有老工矿企业污染地块启动修复治理前期工作。长沙正圆动力有限公司地块、长沙正盛特种活塞环厂、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德雅路生产场地、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长沙重型机械厂等原国有老工矿企业均已启动修复治理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