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情况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2018年,全省应完成27.7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9月,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220232套,开工率为79.3%。
(二)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全省应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月,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15399户,竣工率为115.4%。
二、工作措施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9月底,组织各市州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并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对未开工项目实行倒排工期,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开工。二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结合交叉检查情况和各市州上报数据,10月份,将报请省政府同意,对改造进度严重滞后的部分市州、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步工作,并对进度滞后的部分市州进行了通报。同时,督促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司《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建村房函〔2018〕86号)要求,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农户信息档案建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为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回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确保政策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