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情况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2018年,全省应完成27.7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上半年,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171779套,开工率为61.88%。
(二)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全省应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因受汛期雨季农忙等季节性时节、外出务工等周期性时段、农村建房习俗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开展任务资金下达、评议审核公示等前期工作,下半年将进入大面积施工阶段。
二、工作措施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是提前谋划部署。打破当年计划当年下达的惯例,2017年11月底下达了2018年第一批计划15万套,2018年2月下达剩余的13.6万套计划,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二是指导抓好筹融资工作。1月26日,我厅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暨筹融资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会上对各地筹融资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重点指导。三是加大督查力度。4月,我厅组织8个组对全省14个市州89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全覆盖式调研督查,协调推动各地项目开工和筹融资工作。四是积极应对债务风险。今年,我厅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了专题汇报。经请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在计划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难以实施且目前尚未启动的项目,可以与2019至2020年成熟的项目进行替换,也可将符合改(扩、翻)建条件的项目替换成新建或货币安置的项目。
(二)农村危房改造。一是2018年争取到农村危房改造中央预拨补助资金12.3456亿元,位居全国第四,并会同省财政厅将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4.4091亿元及时分解下达到各地。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的沟通衔接,统筹安排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近期即可下达。三是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将从7月份开始调度各地危房改造进度,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各地加快完成年度任务。
三、工作成效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面对债务风险、机构改革等问题,我厅积极应对,结合国家政策与当地实际、棚改贷款与化解政府债务、城市建设与社会问题等情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督促各地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实现了全省开工率与往年基本持平,确保改造项目早开工、早分配、早入住。
(二)农村危房改造。通过精心组织和定期督导,今年全省危房改造工作起步早、进展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基本完成评议、村级公示等前期工作,下半年将进入大面积施工阶段。因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周期不长,能够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