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茶陵县等多地发布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老年人接入安全住房的通告。
近期,各地在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排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父母等长辈居住在危旧房的现象。这些现象属未尽赡养义务,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纵深推进。
为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茶陵县发布了《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将老年人接入安全住房的通告》。现将该通告发布,供各地学习借鉴,以期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实施、和谐推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