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
2018年,省住建厅分两批核准了我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5002户,省危改实事任务为1900户。至2018年9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动工3041户(湘潭县1125户、湘乡市1750户、韶山市42户、雨湖区124户),为省下达我市总目标任务5002户的61%,为省实事目标1900户的160%;已竣工2031户,为省下达我市总目标任务的41%,为省实事目标的107%。
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严格审查,应改尽改。据核查,湘潭市今年预脱贫7865户,湘潭县预脱贫4085户,其中231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已全部纳入今年危改任务。湘乡市预脱贫3780户,住房有保障3396户,户主死亡12人,迁出1户,住房安全无保障371户,其中346户纳入了今年危改任务,剩余25户这次也纳入了改造计划。今年以来,我市多次在雨湖区、湘潭县、湘乡等县市区开展了实地入户调查,核准危房存量,共计走访1115户农户,共发现问题近300个,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了相关县市区督促进行整改。
(二)制定策略,“分片包村”。年初,我市已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下达相关县市区,其后多次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调度会议, 并同步组织召开了县级层面工作布置会,制定“分片包村”的工作措施,调度效果明显。
(三)全力以赴,紧抓进度。住房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最基本保障之一,我市在危房改造工作上紧抓进度,全力以赴,下大力展开危改攻坚战。按照《湘潭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作为农村危房改造首要任务,集中力量在年内改造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截至目前,23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竣工1986户,竣工率达86%。
(四)优化改造,推行加固。鉴于危房改造政策性和技术性强,鼓励各地以县为单位,采取统一加固改造方式,整乡镇或整村实施改造。加固改造前,制定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标准,征求农户意愿提供加固改造备选内容,提高贫困户满意度。
(五)坚持督查,绝不松懈。根据当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和市政府督查室通报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再次组织了对“已脱贫住危房”情况的进一步督查,并针对督查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警示函》,要求迅速彻底将国家审计署交办问题整改到位、扎实推进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推进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督查采取自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先对照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将自查报告交予督察组,督察组采取集中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2018年,省委省政府下达湘潭市的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6331户。1-9月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3156户,开工率80.56%。
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聚焦合力攻坚,项目建设稳步提速。今年,湘潭市先后下达《湘潭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湘潭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安居〔2018〕2号)、《湘潭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潭安居办〔2018〕11号)等文件,组织全市棚改战线思想再解放,力量再集中,力度再加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懈怠情绪,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整体推进棚改工作。通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平台公司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计划任务和项目实际情况,逐片区逐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形成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良好格局和强大合力,促进项目建设实现了提速提质。
(二)压实主体责任,工程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已纳入国省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重点建设项目考核三重考核体系,必须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以赴抓实抓好。今年,结合“五联五问”活动,市安居办多次深入项目一线,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破解难题,严格落实棚改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守住质量安全红线,力保进度、安全和质量统筹推进,有效地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味,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增进民生福祉。
(三)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带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好头,抓好总,切实加强对棚改日常工作的管理。各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棚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认真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棚改项目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帮扶、指导,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调度,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