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8年,省政府下达怀化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目标任务12300套,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完成9771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9%。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任务16670套,截至8月底,全市开工10990套,开工率65.93%,基本建成7582套,竣工7532套。
二、工作措施
(一)纳入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牵头抓。3月2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住建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全面细化分解,压实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住保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具体承办单位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房产管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政府对城镇棚户区改造坚持月调度原则,每月由常务副市长或协管副市长进行调度,分析存在问题,部署相关工作。对于进度缓慢的县市区,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题督办,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落实。市住建局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勤调度,严督办。5月24日,召开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暨村镇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调度2018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暨村镇建设工作;6月下旬,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靖州县太阳坪乡、芷江县碧涌镇等乡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查。3月29日,召开全市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信息联合审核会议,部署落实联合审核工作。经过此次核查统计,全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存量危房总户数为1515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319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2259户,低保户125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18户。
(四)加强宣传培训。2018年3月,我市举办全市扶贫干部培训班,详细给学员讲解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要点;4月,就行业扶贫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举办了专题讲座,重点就当前国家、省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及工作要点进行了宣讲。
通过集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将助力全市精准脱贫,让广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加快城镇建设发展,促进城市提质扩容,让城镇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怀化市1-8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2018年,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棚改计划目标任务16670套,基本建成6334套,计划投资76.47亿元,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工10990套,开工率 65.93 %,完成投资25.61亿元,完成投资率33.94%;2018年我市结转项目共373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2018套,基本建成率54.03%;发放租赁补贴3766户157.42万元。
(二)融资贷款情况。融资贷款工作总体呈现“一快两慢”态势。“一快”是指农发行贷款进度快;“两慢”是指国开行、建行贷款进度慢。农发行贷款情况:我市在农发行申请贷款23.1亿元,已投放2.68亿元。8月下旬将继续投放资金3.01亿元,分别是辰溪县0.5亿元,中方县1.95亿元,通道县0.56亿元;会同县、沅陵县、洪江市力争8月下旬上贷审会,高新区棚改贷款8月下旬报农发行预审;9月份计划投放贷款资金5亿元。国开行贷款情况:我市在国开行申请贷款17.3亿元,计划8月下旬至9月初投放资金。洪江区贷款项目已报国开行总行审批,8月下旬可签订贷款协议;市本级贷款项目已通过贷审会审批,国开行要求与市政府及融资平台签订三方协议,采取“银团模式”贷款。建行、中国银行贷款情况:我市在建行、中国银行申请贷款11亿元,目前尚无资金投放。经开区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组装资料,计划8月下旬报市建行、市中行预审。
(三)资本金到位情况。我市共需筹集资本金14.42亿元,目前已到位10.76亿元,到位率74.55%。其中,辰溪县、通道县、洪江市、鹤城区、高新区资本金4.05亿元已全部到位;还有6个单位3.67亿元未到位,分别是:中方县0.83亿元;会同县0.22亿元;沅陵县0.06亿元;市城建投公司1.01亿元;洪江区0.38亿元;经开区1.17亿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2017年跟踪审计问题40个,目前已整改37个,整改完成率92.5%,整改率提高了12.5个百分点。近期,新增完成整改4个,分别是鹤城区2个,中方县2个;还有3个问题整改未完成,分别是鹤城区2个,芷江县1个。
(五)公租房分配情况。2018年公租房分配任务1500套,目前已分配2080套,超额完成138.67%。全市历年公租房62613套,累计分配60881套,分配入住率97.23%;省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公租房录入情况较好的有麻阳县、洪江市、溆浦县。
二、主要措施
(一)主要领导高频调度。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人员,组建领导小组,迅速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在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县市区委书记调度17次,县市区长调度30次,常务副县长调度26次,分管副县长调度44次。其中,鹤城区书记、区长分别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要全面摸清底子、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汇报衔接,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已落实资本金1.69亿元,已分解安排到各项目部,预计8月底可签订协议388户,预测8月底开工547户,开工率可达39.67%;会同县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指挥长;市城建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部署了工作目标任务,已签订协议324户,开工率达到18.67%;此外,高新区、芷江县、溆浦县、中方县主要领导高频调度,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动了项目进展。据统计,芷江县开工率提高了51.34个百分点,溆浦县提高了38.32个百分点,中方县提高了26.5个百分点,鹤城区提高了24.51个百分点,高新区提高了19.14个百分点,市城投公司提高了13.71个百分点。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力度,想方设法尽快投放贷款,千方百计筹措资本金。其中,市城建投公司先拿1亿资本金推进2018年棚改项目进度,实际已拨付7070万元,目前已对接好国开行,资金预计下周到位,现已完成324户的协议签订;鹤城区3.88亿元棚改专项债已分配3.5亿元;溆浦县棚改专项债5700万全部用于改扩翻项目,中央到位资金1450万按文件规定拨付到相关项目;洪江区需资本金660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2288万元,并将2018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定向调增政府债劵资金下达的500万元做为2018年棚改项目资本金投入,目前正在进行资金拨付流程。剩余的3800万元资本金,由国土局对征拆腾地已完成的土地加快挂牌出让程序,保障资本金投入到位;中方县从县财政调拨5070万元用于2018年作为棚改资本金,并将获得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62万元作为2018年棚改资本金,加上已使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853万元作为资本金,合计总数7185万元,可到农发行申请获取融资贷款资金约2.6亿元。剩余3亿贷款的从土地出让金按比例提取提足资金作为2018年的棚改资本金。
(三)强化督查问责机制。7月29日,溆浦县县长谢商成主持召开了棚户区改造进度滞后约谈会,对4名分管副县长和5个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又分别对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单位下发了督办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住保办按项目建设单位的倒排工期表实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分管副县长和县长。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责任单位严格追责并扣发工作经费,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如期完工。此外,洪江区做到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及常态化,强调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领导抓调度。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务必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坚持具体抓,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及时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住保办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要指导、督促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市政府负总责、各项目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房产、住建、规划、发改、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审计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抓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对今年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对办事拖拉、保障政策措施不到位、资金不落实、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四)全力以赴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准备工作。8月下旬的国务院大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要督查内容,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要求,深入自查,把差距和不足找准找实,做好整改,及时加强上下、左右沟通协调,做好迎接督查接待工作,确保督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