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省政府对我市绩效考核任务为7200户,截止8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4882户,占考核任务的207%;已完工10595户,占考核任务的147%。其中汝城、宜章、安仁3个贫困县今年计划完成全部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分别计划完成四类重点对象3259户、3950户、1218户,目前已分别开工3472户、3995户、1154户,已完工3099户、3332户、869户,完工率分别为95%、84%、75%。为统筹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除四类重点对象外,汝城、宜章、安仁三县自筹资金,其他贫困户(非四类重点对象,不能享受中省补助)分别已开工702户、243户、301户,已完工207户、194户、215户。
二、工作措施
(一)精确核实存量,压实危改责任。今年初,我们对全市农村四类人员存量危房进行了精准核实,全市农村四类人员现有存量危房14986户,其中汝城县3259户、宜章县3950户、安仁县1218户。面对今年危改计划大幅高于省绩效考核任务的情况,我们制定了《2018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全年农村危改工作任务,与各县市区签定了《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到今年的绩效考核范围,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提前培训宣传,引导农户危改。年初,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和鉴定暨信息录入培训会,及时召开市、县、乡三级存量危房全面核查工作动员会和农房危险性等级鉴定暨农村存量危房信息录入培训会,增强了农村危改工作人员的政策及业务水平。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进村入户核查中,各县市区危改办与乡镇人民政府一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座谈会、电视、媒体、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将危改政策讲深、讲透,争取农户、村支两委干部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危改工作好氛围,真正做到了政策到户,宣传到户。
(三)坚持危改标准,确保政策落实。在改造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坚持事前执行函告制度和评议公示等制度,明确面积控制标准和“建新拆旧”等改造要求和,推行危房加固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委托第三方开展农房危险性鉴定,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等县市区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整体鉴定。
(四)狠抓工作作风,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对象确认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7月13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小平带领市危改办、市扶贫办工作人员到宜章县黄沙镇上章銮村对《省脱贫攻坚信访及舆情处理交办件(CZ030)》提及问题进行现场回访复核,并向市委督查室进行了专题汇报。今年,共发现查处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6起,追缴违规金资7.5万元,查处人数11人。
(五)加强调度协调,加快危改进度。今年3月中旬我们分四个小组对全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进行核查,确保存量精准。4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主持召开全市村镇建设重点工作交办会,重点调度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加强调研,5月中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小平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地调研活动,收集农村危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指导基层工作。今年5、6月份,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五一带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小平等同志多次向省住建厅汇报,以确保我市今年需脱贫摘帽县的危改补助指标全部到位,做到应保尽保。6月8日-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凌小平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已脱贫住危房”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指导县市区开展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7月6日,我们召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调度会,重点调度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进度,通报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对县市区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指导调度督办力度,强化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危改政策,全力支持2018年脱贫摘帽县农村危房改造,确保高质高量按时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助力我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圆满胜利!
城镇棚户区改造: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市属于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共8878套,截至8月底开工6344套,开工率为71.46%;其中城市棚改任务8542套,开工6008套,开工率为70.33%;国有工矿棚改任务336套,开工336套,开工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真情为民打造惠民工程。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党和政府形象。上级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心,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全市上下保持政治清醒,永保为民情怀,真抓事干,一心一意为民,真正把安居性保障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职为民。工作中牢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制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群众的事当做“份内事”和“自家的事”。初心不变,力度不减,目标不降,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住有所居”中共享新生活。二是坚持“惠民生”的导向,让利于民。衣食住行,民生之本。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群众最现实、最需要、最欢迎的惠民举措。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守法律法规、集体决策、让利于民、不谋私利的“四条底线”,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工作人性化、便民化和群众利益最大化、普惠化。特别是对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员干部的“真情实意”和住保政策的好处。三是围绕“促和谐”的目标,安居稳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调整公租房准入底线,切实将公租房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中等及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全市低收入家庭51035户。全市得到保障,住房保障面占全市总人口的20%以上,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促进社会和谐,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精准务实,强力推动。一是把握一个“准”字,严格政策界限,做到“三个不能”。即:不能碰红线;不能搞变通;不能踩尾巴。着力抓好建法立制,充分体现惠民利民导向。二是突出一个“融”字,完善住保规制,管理全市“一 盘棋”,把住房保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十主城镇群”,城中村改造,创造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科学规划,精心布点。三是狠抓一个“严”字。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四是盯住一个“好”字,确保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惠民工程,不管是业主方还是施工方,监工方都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将全市安居工程全部纳入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接受全面监督,严格筛选施工队伍,严格落实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节能。节地、环保”的措施,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每个项目质量过硬,安全可靠。
三、强化组织领导,凝心聚力形成合力
(一)领导有力推棚改。成立了以市长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领导,发改、国土、财政、规划、住建等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分管领导亲临一线,组织调度,前线指挥。
(二)分级负责,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助推棚改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市、县(区)工作关系。二是简政放权,推行棚改绿色通道,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审批服务”的运行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
(三)统筹规划,分片实施,按棚改标准有序推进。根据棚改规划,紧紧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良性发展、建成宜居宜业的幸福郴州”这个目标,做好四个结合,即棚改工作与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城市产业发展、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相结合,与人居环境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及风景区延续相结合,严格榍改标准,严控申报规模,严把申报程序,分门别类,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抓好督查督办,做好媒体宣传,营造棚改工作的良好氛国。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和督查督办,下达督查通报和交办函,强化绩效考核和评估。通过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棚改政策。
(五)重视审计整改,不折不扣抓好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我市高度重视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到边审计边整改,13个审计问题,已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