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答卷 > 脱贫攻坚 > 答卷 > 市州 > 张家界 > 头条

张家界市2018年1-10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8-11-07 15:17 【字体:大中小】

  一、今年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0月底,今年全市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 易地扶贫搬迁。全市住房开工率为100%、住房建成率为37.46%、搬迁入住率为31.79%。完成投资85619万元,投资完成率84.97%。

  2. 教育扶贫。全市共有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阳光助学资金永定区已一次性发放,武陵源区已发放上半年阳光助学金,慈利县、桑植县已完成对象摸底、资金安排,计划11月底前发放到位。

  3. 产业扶贫。全市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持续稳定利益联结机制的贫困人口达199759人,占比77.91 %(任务为70%);技能培训累计达45218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60.54%(任务为80%);在贫困村培育合作社累计达327个,种养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覆盖率为91.34%(任务为70%);在贫困村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累计达247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在贫困村覆盖率为68.99%(任务为50%)。

  4. 生态补偿脱贫。全市100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生态护林员护林补助资金已发放553.56万元。

  5. 就业扶贫。全市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895人,完成率103.39%,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44人,完成率120%。

  6. 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达100%。已全面落实“先治疗后付费”政策,全市有68957人次享受人社领域的医保扶贫政策,涉及金额3328.91万元。

  7. 科技扶贫。两区两县科技人员联系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覆盖率均已达100%。

  8. 万企帮万村。已完成新增项目24个,帮扶贫困户2562户,对41个深度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9. 安全饮水。已解决42790人预脱贫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人数占总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89%(任务为60%)。

  10. 移动通信和网络建设。全市消除手机网络信号空白村5个,4G覆盖率99.77%、光纤通达率100%,已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11. 兜底保障。已将贫困人口3963户、9358人纳入全市社会兜底保障,实现了应兜尽兜。

  12. 金融扶贫。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得到加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的要求之内。截止10月30日,永定区、慈利县逾期率为0。武陵源区逾期贷款1笔0.4万元,逾期率为0.3%。桑植县逾期贷款7笔21.18万元,逾期率0.94%。

  13. 光伏扶贫。全市101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14. 健康扶贫。各区县已全面实行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三个一批”政策实现全覆盖,慢病签约管理率均达100%,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综合报销比例均达85%以上。

  15. 电商扶贫。全市358个贫困村目前实际建设完成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站点229个,覆盖率达63.9%。

  16.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6848户,开工率104%,已竣工5506户,竣工率83%。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已开工2306户,开工率93%,已竣工1868户,竣工率75%。

  17. 农村电网改造。180个拟出列村中有42个列入今年改造计划,已完成35个村,占任务的83.3%。

  18. 扶贫资金整合和管理。已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66亿元,占计划数的98.89%,完成支出86051.02亿元,支出率73.79%。其中2018年市本级已整合涉农资金3709.5万元,已全部拨给区县。

  19. 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80个拟出列村已完成115个村,占任务的63.9%。

  20. 村组道路建设。全市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完成路面工程993.15公里,占目标任务的56.4%;全市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完成路面104.39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4.1%。

  21. 建制村通客班车。37个任务村中,目前已通车27个,进度为73%。

  22. 省扶贫办通报涉贫信访情况。据省扶贫办10月22日通报,1-9月,我市报省及省以上的涉贫信访总量共计164件,14个市州中排名第九。其中127个区县排名中,慈利县90件、排名第2,桑植县48件、排名第19,永定区26件、排名第39,武陵源区0件、排名第115。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要紧紧围绕抓好贫困退出核查初审、迎接脱贫成效考核这两个重点开展工作,具体要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搞好扫尾工作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年初目标任务、贫困退出验收标准和脱贫成效考核要求查漏补缺,全面扫尾各项工作,堵死所有“漏洞”、不留任何“死角”。各区县要在11月5日前严格、规范地完成拟脱贫人口、拟出列村贫困退出区县验收相关程序,永定区、慈利县要在11月30日前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贫困区县脱贫摘帽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并提出初审申请。各相关行业扶贫部门要加快落实扶贫政策,积极对接省对口部门做好工作汇报、了解行业扶贫考核重点,严格督促区县全面完成行业扶贫年度工作任务。各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做好部署、组织、督办、协调工作。

  (二)搞好核查初审

  从11月5日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2018年全市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工作进行核查。核查人员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4个成员单位进行抽调。时间安排如下:10月31日,24个成员单位报核查组抽调人员名单。11月5日,核查组所有成员参加业务培训。11月6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县上报的拟出列村中随机抽取69个核查村,并按照就近原则选定23个已出列村和非贫困村进行组合(邀请市农委纪检组监督),各核查组联络员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随机抽取本组负责核查村名单。11 月7 -10日,各核查组人员开展进村入户核查,每天1个村,其中有一天需集中普查一个村民小组。11 月12日,召开核查情况碰头会,23个核查组组长和联络员参加,分别汇报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和相关表格。11月14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汇总市级核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区县党委、政府。

  从12月3日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永定区、慈利县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进行市级初审。初审工作由两名市级领导带队,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与。时间安排如下: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报初审人员名单。12月3日,召开所有初审组成员参加的安排部署会议。12月4日上午,两个初审组分赴两个摘帽县,分别听取永定区、慈利县党委政府的脱贫摘帽情况汇报。12月4日下午,查验区县党委政府、区县行业扶贫部门的脱贫摘帽相关资料。12月5日,与区县相关领导、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一对一访谈”。12月6日,两个初审组碰头情况。12月10日前,分别形成两个摘帽县的市级初审报告,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搞好组织保障

  市级核查、初审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本次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市级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核查人员将从财政局、发改委、旅外委、商务粮食局、人社局、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委、民宗委、民政局、交通局、农委(扶贫办)、水利局、文体广新局、科技局、经信委、人民银行、国资委、供销联社、审计局、残联、移民局等24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共组成23个核查组。前22个单位,每个单位组成一个核查组,每组4人,其中须有一名分管领导带队。第23核查组由残联与移民局组成,每个单位抽调2人,残联为牵头单位,须派一名分管领导。各核查组自带一台工作车辆。贫困县脱贫摘帽初审工作将由两名市级领导带队,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市委宣传部、市农委(扶贫办)、市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各1人,组成2个初审组分别到永定区、慈利县进行摘帽初审。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2018年贫困退出市级核查和初审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市级核查、初审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信息来源: 张家界市扶贫办    责任编辑: 宋太桓
打印
相关阅读
  • 国家部委网站
  • 省市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市州县区网站
  • 站点地图
  •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电子政务中心)
  • 协办单位:湖南日报社
  • 备案号:湘ICP备05000618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302000524 网站标识码:43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