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从凤凰县扶贫办获悉,为增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抵御风险能力,遏制因伤因病致贫返贫因素,巩固全县精准脱贫成效,日前,凤凰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4万元,为88967名贫困人口继续投保“扶贫特惠保”,保期从2018年8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8月9日24时止,期限为1年。
为促进续保工作稳步规范实施,该县制定出台了《2018年“扶贫特惠保”
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17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3个区域,分别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县支公司三家保险公司承保,每人保费60元,由县财政统一支付。保险期内,保险公司需承担续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自然灾害保险保障、大病保险补充保障等三大保障共9项赔付项目,赔付标准最高10万元,最低0.2万元。
据了解,“扶贫特惠保”是凤凰县落实惠贫举措,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17年实施以来,为广大贫困群众减轻家庭负担,凝聚脱贫动力,坚定致富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大家的一致欢迎。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共完成上年度“扶贫特惠保”保险赔付358.38万元,惠及参保贫困人口1114人次,其中医疗赔付297.38万元,致残/死亡直接赔付给贫困户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