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183户118587人,省定贫困村65个(合并后59个)。经过动态调整,目前湘潭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650户107716人,2018年脱贫7718户2173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36%。湘潭市目前未脱贫3519户7692人,基本实现除兜底保障外的贫困人口脱贫。2018年来,湘潭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脱贫攻坚“三落实”集中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脱贫攻坚,不断巩固发展脱贫成效。
一、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攻坚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湘潭市、县、乡三级党员领导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头深入乡镇、村组、贫困户,对标作风建设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联系扶贫任务最重的湘潭县、湘乡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市委中心组两次组织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有关会议、文件、讲话精神。2018年,市委、市政府就脱贫攻坚安排部署15次(其中市委常委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程序落实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督导三签字”,书记、市长遍访了1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坚持帮扶有力。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结对帮扶到户”的责任机制。在湘潭市550支帮助队分别进驻59个省定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3.2万余名党员干部与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确保尽锐出战、攻坚有力的基础上,出台了《湘潭市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暂行)》《湘潭市市派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帮扶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帮扶管理,强化帮扶责任。坚持全面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湘潭市110家非公企业和39家行业商协会对口帮扶59个省定贫困村,1072家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户9877户,10万余名爱心人士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成功对接贫困需求1.5万个。
(二)突出底线思维,扶贫政策进一步到户到人。在工作中突出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把握动态调整新形势,切实做到扶真贫。为做好精准识贫,2018年6月份,集中1个月的时间,进行识别工作的大提升,湘潭市新纳入贫困人口3434人,清退贫困人口6046人。下半年来,综合运用扶贫、教育、卫计、人社、住建等部门的大数据系统,每个月开展1次部门数据与建档立卡系统的数据比对,进一步做实了动态调整和信息比对更新工作。年底动态调整后全市建档立卡总数39650户107716人。落实扶贫政策严要求,切实做到真扶贫。年初提出了贫困户住危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未加入城乡医保、饮水不安全、“雨露计划”应补未补的“五个清零”目标,扎实办好了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医疗救助、饮水安全、政策兜底、扶贫特惠保等六件实事。湘潭市59个省定贫困村培育产业合作组织185个、发展特色产业73个。7月在全省率先运行健康扶贫市级“一站式”综合结算平台,10.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和扶贫“特惠保”参保、102家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四个全覆盖”。教育“补天窗”政策投入资金2275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7975人次。21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303人已全部交付钥匙。1.06万贫困人口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抓好基础工作不松劲,切实做到真脱贫。从9月份开始,湘潭市以责任到村到户、政策到村到户、工作到村到户为重点,开展为期4个月的脱贫攻坚“三落实”集中行动。市、县、乡、村四级各级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4轮走访,梳理“一户一策”、核实到户档案信息、解读扶贫政策、对接结对帮扶责任人、解决贫困户需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脱贫退出工作进展顺利。
(三)狠抓整改问效,工作推进进一步从严从实。坚持“一手抓减贫目标完成、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把落实中央、省委精神与湘潭的扶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实打实整改问题。围绕2017年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的7个方面45个具体问题、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5个方面14个问题、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5大类15个方面的问题,分别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督办责任制、办结销号制,确保整改全覆盖、无死角,韶山市产业扶贫覆盖率不高、贫困退出不精准,湘潭县花石镇龙潭村工作队员违纪违法等具体问题均整改到位。常态化督查巡查。对标中央、省委巡视,结合湘潭实际,7月湘潭市组建了常态化督查巡查组,通过现场暗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等形式,开展督查30次,下发督查通报9期,交办问题61个,组织约谈1次。9月湘潭市派出6个巡察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包括承担扶贫任务的农委、发改、教育、卫计、住建、扶贫等市直14个重点部门以及8个县市区(园区),通过巡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全覆盖审计监督。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和59个省定贫困村2014—2017年度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监督,共查出扶贫领域14大类59个问题,移送案件线索或事项5件。强化市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由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下沉式处理信访。建立扶贫信访提级督办制度和举报追查、查实曝光等工作机制,并形成了以县级办理为主,市级办理为辅,减少乡镇办理,杜绝村级办理的责任体系,确保信访舆情问题及时、有效化解。湘潭市2018年涉贫信访总量47件,按期办结率100%。
(四)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措施进一步落细落小。为确保湘潭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市委、市政府把狠抓工作保障贯穿于扶贫工作始终。财力保障方面,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5553万元,其中对口帮扶永顺投入资金1000万元。同时,对口帮扶永顺探索出“两产两带”新模式,建成了湖南省内第一个对口帮扶产业孵化园“湘潭对口帮扶产业孵化园”,成立了规模达100万元的“永顺朝阳花湘潭盘龙帮扶基金”。纪律保障方面,及时出台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建立了2019-2020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共入库项目1255个,涉及资金规模6.43亿元。出台了《湘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队伍保障方面,各市直单位扶贫业务相关科室加挂了本单位扶贫办牌子。市县两级共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等各类扶贫专题培训364场次,培训人数达23182人次。编制了脱贫攻坚政策手册,印发给了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工作队员与贫困户。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推介湘潭脱贫攻坚工作,中央媒体上稿58篇,省级媒体上稿217篇。
二、工作成效
(一)产业扶贫。为了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促进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工作方案》(潭扶发〔2018〕7号),各县市区(园区)加大力度投入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湘潭市11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6家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49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企业、53家特色产业园、12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参与产业扶贫,帮扶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75万人次,直接安排就业1.5万人次,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200元以上。
(二)就业扶贫。2018年湘潭市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9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1%。全面落实“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指导、1次免费培训信息,对144个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了“311”就业服务。完成部省劳务协作信息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更新和维护,每月对省就业扶贫系统内42030人进行信息采集、摸底核实、更新维护和动态跟踪服务;59个省级贫困村实现实名制账号全覆盖;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空岗信息5480条(目标任务3600条),人岗匹配6103次(目标任务1000次),每月对平台推送的300条(9月份之前为700条)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电话调查,岗位信息抽查每月300条。组织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51场,提供空岗13.9万个,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数4.6万多人,累计达成意向1万余人;共发放各类就业扶贫补贴补助204.6万余元,其中1502人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共计44.7万元;43人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8600元;164人享受岗位补贴16.4万元;22人享受社保补贴19.4万元;547人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123.3万元。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目标任务440人,已培训815人,完成任务的185%。组织“两后生”参加技能培训100人,已培训178人,完成任务的178%。
(三)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省下达湘潭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86户303人,全部在湘乡市梅桥镇和中沙镇两个集中安置点进行集中安置。12月底前实现了所有贫困户能搬迁入住,力争在全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第一个完成搬迁入住、第一个完成旧房拆除复垦。
(三)农村危房改造。省住建厅核准湘潭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调整为4636户,竣工任务2608户,省危改实事任务为1900户。截至12月底农村危房总量4666户,已开工4666户,开工率100%,已竣工331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183户已全部完成农村危改。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危改任务。国家审计署交办的“已脱贫但住房安全无保障”573户,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教育扶贫。湘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春季学期13271人,资助资金1064.039万元,秋季学期14704人,资助资金1210.67万元,2018年资助资金2274.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137.36万元。2018年秋季学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2月5日已拨付到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2018年春季学期,湘潭市共有3.45万名本市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幼儿享受学前、普高、中职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资助金额为3445.96万元。2018年秋季为市直学前、普高、中职学段的270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资助金210.82万元已报市财政局,正在进行相关拨付流程,为市直普高、中职学段的817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免学费949.52万元。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应补尽补,春季学期补助2229人,秋季学期补助2369人,全部补助到位。全面完成省下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年度工作目标263人,其中湘潭县136人、湘乡市127人,报账率100%。
(五)健康扶贫。实现了10.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保尽保”。7月17日湘潭市健康扶贫“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正式上线,比省里规定的时限提前半个月。结算整合了多重保障政策,贫困人口住院医疗只需在出院时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出院手续,所有保障政策一次性落实到位。2018年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按90%的标准实施,1月1日至7月16日时段内,对未达到90%报销比例的1万多贫困住院患者全部实施费用追补,共计追补费用1023万元。7月17日至11月30日,“一站式”结算平台为18583人次的贫困人口办理了结算手续,平均报销比例达86.9%,其中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1.17%。湘潭市共有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102家,涵盖所有的二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部实施贫困人口就医先诊疗后付费。设置专门窗口,规定服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湘潭市县域内大病救治率达97.03%,其中湘潭县为100%,湘乡市为97.12%,均超过省考核指标80%的比例;慢病签约服务已应签尽签并按公卫规范落实到位;湘潭市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4.93%,其中湘潭县91.75%,湘乡市95.96%,均超过省考核指标85%的比例。
(六)兜底保障。湘潭市农村低保救助水平269元/月,超过全省救助水平193元/月,排名全省第一。兜底保障对象共计26280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低保对象为22811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特困对象3469人,其中一类对象8669人、二类对象10261人、三类对象7350人,已脱贫的兜底保障对象为19424人、未脱贫的兜底保障对象为6856人。2842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其中湘潭县10859人、湘乡市10819人),2476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湘潭县8461人、湘乡市10130人)。2017年度,湘潭市217名残疾高中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高中生子女和113名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纳入资助对象,含建档立卡资助对象171名,资助金共计60.08万元。湘潭市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补助220元/人,由政府全额代缴。所有符合年龄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对象都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范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的,由政府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他困难残疾人由政府代缴60-100元养老保险费。
(七)安全饮水。截止目前,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处,解决1.06万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其中湘潭县0.394万人、湘乡市0.666万人,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特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按2000元/人的补助标准落实资金,其中省财政补助500元/人(贫困人口项目补助),市财政补助1000元/人,县级财政补助500元/人,目前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湘潭市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具备40多项水质检测能力,开展常态化巡查及重点督查,2018年累计抽检7批次,取样256个,根据省饮用水卫生监测显示,湘潭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居于全省前列。
(八)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2018年湘潭市建制村通客车率持续保持在100%。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目标为115公里,截止11月底,目前实际已完成215.037公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作目标135公里,目前已实际完成135公里。
(九)农村电网升级改造。2017年湘潭市已实现59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全部改造到位。2018年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完成投资1400万元(12个行政村,其中湘潭县6个村,湘乡市6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