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不断强化“悠悠万事、脱贫为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经济发展引擎来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
一、基本情况
怀化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7.066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村1024个。五年来共实现644245人脱贫,521个贫困村退出。目前全市尚有503个贫困村未退出,260342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20.8%下降至2017年底的6.21%。
二、工作成效
1.易地扶贫搬迁。今年需要完成23435人的搬迁任务,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洪江区、洪江市、鹤城区、中方县,下同)外,靖州县完成率达100%、通道县完成率达86.9%、辰溪县86.2%,完成较落后的是溆浦县为14.9%。
2.危房改造。今年需完成危房改造38098户。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芷江县、靖州县完成率达100%、会同县完成率达93%、麻阳县83%,完成较落后的是沅陵县为23.21%,溆浦县为27%。
3.饮水安全。今年需完成贫困人口安全饮水79500人。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麻阳县完成率达100%、会同县完成率达85%,完成较落后的是溆浦县为6.59%。
4.村组道路。今年怀化市需要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83公里,自然村通水泥路2789.218公里。各县市区涉及到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建设的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会同县完成率达77.8%,完成较落后的是辰溪县为17%、通道17.6%。
5.电力保障。怀化市全年计划完成农网改造村数421个,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麻阳县完成率达90%、新晃县完成率达89.19%,完成较落后的是辰溪县为3.3%、靖州14.7%。
6.公共服务。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建设方面,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辰溪县、芷江县、靖州县完成率达100%,完成较落后的是沅陵县为60%。
7.产业发展。怀化市今年计划建立产业扶贫示范基地40个,重点产业项目方面,截至7月底,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辰溪县完成率达93.9%,完成较落后的是沅陵县、新晃、靖州。
8.转移就业。怀化市今年计划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600人,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000人。截至7月底,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完成较好的有:会同县完成率达122.59%,溆浦县完成率达103.15%,靖州县完成率达100%。完成较落后的是中方县为25%;在转移就业帮扶方面,完成较好洪江区县完成率达100%,会同县完成率达98.52%,芷江县完成率达97.25%,完成较落后的是中方县、靖州县。
9.教育脱贫。学前教育帮扶方面,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较落后的为芷江县24.23%;义务教育帮扶方面,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较落后的为中方县49.60%;高中教育帮扶方面,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较落后的为中方县48.5%;职业学历教育帮扶方面,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高等教育帮扶方面,芷江县、洪江区、会同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 “三帮一”劝学方面,辰溪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完成率达100%。
10.健康扶贫。全年参加基本医疗人数方面,截至7月底,各县市区完成率达100%;大病集中救治方面,完成较好的除了已脱贫摘帽4县外,芷江县完成率达116%,会同县完成率达100%。
11.生态脱贫。怀化市全年计划完成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3226人,各县市区完成率为100%。
12.社会保障。怀化市今年计划贫困人口低保兜底19408人,截至7月底兜底人数:沅陵县4060人、辰溪县1387人、溆浦县4652人、麻阳县1592人、新晃县781人、芷江县987人、鹤城区132人、中方县902人、洪江区13人、会同县961人、靖州县916人、通道县4003人。
13.光伏扶贫。怀化市今年光网建设任务为222个,截至7月底,辰溪县、麻阳县、中方县、洪江区、靖州县、通道县完成率达100%,较落后的为溆浦县53.85%。
三、工作措施
1.坚持脱真贫、真脱贫,全力促进政策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要求市委书记、市长走遍全市所有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走遍辖区内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走遍辖区内所有贫困户,要求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退出分别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坚决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调离”、“不脱贫不罢手不放手”,推动各级干部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定心用心细心推进脱贫攻坚。对脱贫把关不严、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低保户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增贫困户及时按程序予以清除或纳入,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出尽出,确保“无错退”“无漏评”,推动“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2.坚持察民情、解民忧,全力促进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四不两直”暗访点验。真正将工作重心下移,直接深入到基层一线,扑下身子面对面、心贴心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工作情况,实打实做好基层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坚持马上办、钉钉子,全力促进责任落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市级层面,市委书记、市长为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它市级领导为分管系统、联系县市区及扶贫村的直接责任人,县市区、乡镇和村参照市里的做法明确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注重发挥县委在脱贫攻坚中的“一线指挥部”和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的作用,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军令状管理考核,坚持“不摘贫帽摘官帽”,确保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确保了责任全覆盖,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