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兜紧兜实民生保障底网,结合区域实际,慈利民政和民族宗教局进一步提高了2018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430元/月人均提高到4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95元/月人均提高到325元/月人均,同比上年增长10%;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3026元/年人均提高到3200元/年人均,保持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补助水平从137元/月人均提高到175元/月人均,同比上年增长27%;社会保障兜底保障标准从3026元/年人平提高到3240元/年人平同比上年增长7%,;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由上年的3934元/年人平和6552元/年人平提高到4160元/年人平和7488/年人平,分别同比上年增长5.7%和14%;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