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柳林洲街道黄泥套村万头猪场组有这么一个特殊对象:全家三口人,杨烈(40岁),妻子周玲(35岁),儿子杨翰轩(14岁)都是智力二级残疾,生活均不会自理。杨烈一家早在2009年就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是低保标准不高,生活时有困难,在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解决好精准脱贫工作“怎么扶”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一批”要求,其中提出“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从2016年8月,我区启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后,杨烈一家从2016年10月起就第一批纳入了兜底保障, 达到220元/人/月,2017年,随着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后,兜底保障提高到260元/人/月,今年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