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民政局高质量完成省州民生实事工作,高标准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提高救助水平。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80元/月和3960元/年,超过省州考核目标11.6%和23.8%;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29.87元和181.71元,超过省州考核目标3%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