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雀塘镇的卢明忠,一家6口人,他因视力一级残疾无法参加农业劳动。父母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小儿子还在读小学。家里仅靠妻子和大儿子种植甘蔗维生,是2016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因其家庭2017年年人均纯收入为3320元,超过2017年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200元,所以没能纳入我市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今年8月,我市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420元/年,卢明忠一家于9月份纳入了低保范围,月人均补助165元。他们纳入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后,全心投入产业发展中,通过甘蔗种植、外出务工等项目,预计年收入6万元,今年可实现脱贫。
近年来,邵阳市大力推进全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通过在政策、对象、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管理、信息数据等六个方面进行衔接,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提升了低保救助精准度,有效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如政策衔接方面,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家庭,在6至12个月的过渡保障期内可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对遭遇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象衔接方面,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成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按农村低保有关审核审批程序优先办理,以户为单位进行精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