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内容
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测算,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二档的地区,不得低于480元/月;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四档的地区,不得低于430元/月。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
二、完成情况:
1、低保标准。目前长沙市全部实行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浏阳市和宁乡市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500元/月(年标准为6000元/年)。各区和长沙县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550元/月(年标准为6600元/年)。农村低保标准比省要求的3200元/年的高出28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比省要求的不得低于480元/月的高出70元/月(年标准高出840元/年)。
2、救助水平。截止5月底,长沙市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为391元/月和252元/月,分别比省城乡救助水平320元/月、170元/月高出71元/月和82元/月,超额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目标。
月份 |
城市低保 |
农村低保 |
||
标准 |
人均救助水平 |
标准 |
人均救助水平 |
|
1 |
550/500 |
407.64 |
550/500 |
262.31 |
2 |
550/500 |
408.02 |
550/500 |
262.51 |
3 |
550/500 |
409.8 |
550/500 |
256.21 |
4 |
550/500 |
391.12 |
550/500 |
251.64 |
5 |
550/500 |
395.24 |
550/500 |
254.24 |
说明 |
长沙市已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浏阳宁乡城乡低保标准为500元/月·人,其他区县城乡低保标准为550元/月·人 目前长沙市低保标准和人均救助水平 均已超过省定考核标准。 |